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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访谈邀请市民政局副局长蒋灿,围绕话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老年人老有所养”以线上问答的方式和网友互动交流,欢迎广大网民朋友们积极参与活动。
访谈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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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亳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老年人老有所养”。今天,我们特意为广大网民朋友邀请到了市民政局副局长蒋灿,欢迎大家积极参与!首先请蒋局长和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 09-20 15:30:10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主持人好!非常感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给我这次与大家在线交流互动的机会。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朋友长期以来对亳州市民政局工作的大力支持,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 09-20 15:32:38 ]接下来,请蒋局长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养老服务建设的基本情况。
[ 09-20 15:33:59 ]我市地处皖北,是传统的农业大市,也是人口大市。我市1998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7%),2020年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4%),2023年末,全市490.1万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99.4万人,占总人口的20.2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4万人,占总人口的14.6%,是全省老龄人口较多的地区,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不断加快。
近年来,我市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由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向全体老年人享有拓展,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2.8万张,社区养老设施总面积达到9.3万平方米,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1万户,高龄津贴惠及14.2万老年人。
[ 09-20 15:35:23 ]请蒋局长简要介绍一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的有关流程和材料。
[ 09-20 15:36:50 ]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养老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环境、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登记
1、社会力量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登记。申请人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向所在地县级(含)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法人登记。
2、社会力量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登记。申请者依法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企业登记,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机构养老服务”。
备案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应当主动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材料。
(一)备案机关。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向服务场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二)备案材料。
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报送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承诺书(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征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备案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等;
2.服务场所权属;
3.养老床位类型和数量;
4.服务设施面积;
5.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备案流程。
养老机构应于收入老人后10个工作日内,向民政部门养老服务业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民政养老服务业务部门受理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予以备案,并提供备案回执,以及本地区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养老机构相关标准清单;对于备案材料不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全材料后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09-20 15:40:09 ]我市在拓展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提高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做了哪些工作?
[ 09-20 15:41:09 ]一是开展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市场化运作等方式,优先对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量身”改造,为居家生活的困难老年人提供出行、洗澡、如厕等方面便利。在完成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将改造对象适度拓展到低保对象中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2024年,计划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5462户,已完成3110户,完成率56.9%。二是加快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为完善居家社区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依托现有社区养老服务存量资源提升改造,为社区和周边有需求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护理、心理慰藉、居家上门等服务。2024年全市新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4家,目前已完成3家。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围绕老年人护理、疾病预防控制、心理健康、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持续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2024年计划培训养老从业人员2170人次,截止目前已完成1556人次,完成率71.7%。四是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综合监管的意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水平。建立养老机构监管信息发布制度,强化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运营情况的运行监管。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备案申请人应当就养老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开展服务活动提交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
[ 09-20 15:44:37 ]下面,请蒋局长对《亳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行解读。
[ 09-20 15:45:54 ]下面,我对《亳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行一下简要解读。
一是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含义。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政府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引导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所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亳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则是通过列清单的方式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具体来看,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国家清单16项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老年人休闲优待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减免、经济困难老年人就餐补贴等4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一共包含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三大类20个服务项目,面向多类老年人。
二是物质帮助方面。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
三是照护服务方面。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家庭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对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支持服务。对特困老年人进行集中供养或者分散供养。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优先享受机构养老。
四是关爱服务方面。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
[ 09-20 15:48:15 ]非常感谢蒋局长的精彩介绍,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网民朋友们。
[ 09-20 15:50:35 ]2023年,发布包含兜底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一般老年人等3个类别20个服务项目的市级养老服务清单,“清单”围绕“服务谁、怎么服务、由谁提供服务”,对分散在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为老服务政策项目进行整合,便于我市不同年龄、不同类别的老年人按图索骥,精准享有服务。比如老年人休闲优待方面,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费进入公园、公共博物馆(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可领取30或500元不等的高龄津贴;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老年人提供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等等。
[ 09-20 15:55:34 ]社会资本开办养老机构享受以下政策:
补助范围。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
1.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实际新增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按以下标准执行:床位数达到100张以下、100至199张、20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不低于1000元、1500元、2000元的建设补贴;
2.日常运营补贴。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的人数给予运营补贴(不含自理老人)。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不低于300元、400元和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