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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育局为期一个月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月活动暂告一段落,取得初步成效。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新条例的宣传工作,加强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及新《条例》宣传月活动。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要求全市教育系统要围绕新《条例》的贯彻实施,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切实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市教育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在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显著位置开设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专题,通过转载新《条例》全文及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相关信息。与此同时,通过制作展板、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举办新《条例》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具办人专题学习新《条例》。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学习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实际,对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包含的10个一级事项、34个二级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业务水平。
谯城区教育局利用集体学习、例会、校园网站、广播站、宣传栏、电子屏、学校工作群、会议培训、节目演出、手抄报、家长进校园等渠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辛县教育局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和解读,在各学校设置政务公开专题宣传展板,并发放新《条例》300余本、政务公开宣传材料2000份;制作解读专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新《条例》的内容和精神;亳州幼儿师范学校通过学校电子屏、网站、政务公开栏、职工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新《条例》和政务信息公开小知识;亳州十八中利用校园网站和家长会进行宣传;亳州电大通过门户网站、LED显示屏、校务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向广大学员宣传新《条例》的内容和精神;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利用LED电子大屏和发放学习资料、宣传单、宣传手册,以及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等形式进行宣传;亳州工业学校通过全体教职工会议、新闻宣传、条幅、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与此同时,市教育局还就宣传月活动存在的认识不到位、形式单一、与教育实际结合不紧密等问题进行梳理,督促整改。在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对各县区、市经开区和市直各学校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宣传工作突出、有亮点、有新意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推广,继续做好新《条例》的日常宣传,促进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供稿:程齐苗 编审:张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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