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88127527/201103-03001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市供销社学习笔记、工作日志检查制度 |
名称 | 【其他文件】市供销社学习笔记、工作日志检查制度 | 文号 | SA053010501201103001 |
生成日期 | 2016-05-26 | 发布日期 | 2016-05-26 |
市供销社学习笔记、工作日志检查制度
一、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建设学习型机关,完善工作日志制度,经市供销社党组研究,制定本制度。
二、单位人员都要按照要求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和工作日志,做到规范、整洁。
科室负责人要记好科室工作记录。
领导班子成员要记好到科室当办事员记录。
三、单位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上午集中检查学习笔记、工作日志等,每季度通报一次检查结果。
四、连续三个没有记录工作日志和学习笔记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于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