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762751839D/201912-00006 | 组配分类 | 其它解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残疾人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解读 |
名称 | 解读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怎么申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9-12-06 | 发布日期 | 2019-12-06 |
根据省残联下发《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2〕76号)文件,对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资助:(一)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市学生;(二)家庭经济困难;(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资助标准:(一)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二)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申请材料:(一)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二)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三)身份证或户口簿;(四)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五)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