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3031381/201812-00624 | 组配分类 | 三公”经费情况 |
发布机构 | 中国共产党亳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
名称 | 亳州市市直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8-07-24 | 发布日期 | 2018-07-24 |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12 |
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接待费 |
1.1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公务用车购置 |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亳州市市直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7%。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市直工委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38万元,下降25.33%。,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次数。2017年市直工委国内接待共12批次,129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招商引资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亳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公〔2013〕132号)。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联系方式:亳州市市直工委政务公开电子邮箱:bzszgw123@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