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520600/202001-00004 | 组配分类 | 本部门乡村振兴政策、措施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 |
名称 |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9-12-27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一、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
二、推动涉农产业发展
(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税收优惠
1、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2、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二)促进农业生产税收优惠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单一大宗饲料等在国内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3、生产销售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4、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
5、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
6、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税收优惠
1、“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2、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
1、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2、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三、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
1、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