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1910-00002 组配分类 国土空间规划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22 发布日期 2019-10-22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编制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12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我市资源环境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抢抓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机遇,加快皖北振兴步伐,整体谋划新时代亳州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格局,加快转变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促进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

(二)规划范围。为亳州市所辖行政区域,包括谯城区、涡阳县、利辛县、蒙城县和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土地总面积8522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19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 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四)时间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编制工作要求,2019年11月底前形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以下简称“双评价”),2020年6月底前形成规划初步成果,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成果编制,12月底前完成审查报批。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专题研究。以“三调”数据为基础,摸清市域内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禀赋及分布特征,梳理各类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现状情况。重点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即“双评价”,现行空间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协调划定等专题研究工作(见附件1)。

(二)明确发展战略目标。落实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依据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在科学研判发展趋势、面临问题的基础上,提出2035年亳州市域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确定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统筹、优化和确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等空间控制线,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确定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地区的功能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结构。

(四)完善空间要素配置。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自然资源保护、修复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明确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对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脉传承、社区生活圈建设等提出原则要求。

(五)明确生态修复目标任务。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完整性和网络化。

(六)分解落实管控格局。在总体规划中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县区规划需要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提出应当编制的专项规划和相关要求,发挥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提出对功能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

(七)完善实施保障措施。建立从总体规划到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从市到乡(镇)的规划传导机制。明确空间用途管制、转换和准入规则。充分利用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政策工具,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考核机制。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启动阶段(2019年10月底前)。制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动员会议。

(二)专题研究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优先开展“双评价”工作,并于11月底前形成成果。同时同步开展其他专题研究,于12月底前完成。

(三)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1月—2020年6月)。形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

按照省要求,市辖区不单独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通过制定分区规划,落实总体规划;全部或部分土地位于亳州城市开发边界内的乡镇,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

(四)成果论证阶段(2020年7月—2020年9月)。通过专家把关、部门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多渠道采集公众建议,做好协调衔接。

(五)审查报批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并向市政府汇报,提交专家组审查验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审批,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成果内容

(一)规划文本。编制形成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包括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面临的形势、风险与挑战,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战略和目标,国土空间管控、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区域协同、城乡融合发展机制,重大基础设施、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等内容。

(二)规划说明。编制形成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包含规划编制基础、规划目标定位国土空间格局、国土主导功能区划分、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规划实施影响评价、规划协调衔接等重要问题的说明,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规划图件。包括现状图、基础分析图和规划图。必备图件主要有资源利用现状图、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图、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国土空间格局图、三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布局图、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规划图、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规划图等。

(四)专题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中研究形成的相关专题研究报告集,包括既有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协调划定研究、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研究等专题成果。

(五)规划数据库。纳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数据和其他基础数据,并及时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信息化平台)提供数据支撑。

(六)其他材料。包括人大审议意见、部门意见、会议纪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资料。

五、工作组织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协调力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统筹协调规划编制、实施中重要事项。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召开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指导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副秘书长但任,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担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挥牵头作用,市直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责任,形成合力,集中各方力量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3)。

(三)建立全过程公众参与机制。全方位、全过程引入公众参与,重点是在公众参与的范围上有所扩展,形式上所有创新,成效上有所提升,凝聚社会共识,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在专题、专项编制阶段,通过专家把关、部门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成果编制完成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多渠道采集公众建议。

六、编制单位的选择

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128号),承担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单位,应当具备土地利用规划乙级以上或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承担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的,应当具备土地利用规划或城乡规划丙级以上资质。鼓励规划编制技术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为确保亳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高效完成,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编制单位。

附件:1.专题研究内容

2.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3.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部门分工

附件1:

专 题 研 究 内 容

序号

    

备注

1

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

 

2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3

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研究

 

4

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协调划定研究

 

5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

 

6

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研究

 

7

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8

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布局研究

 

9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题研究

 

10

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研究

 

11

国土空间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研究

 

以上专题内容除1、2项必做外,其他可根据情况修改或增减。


附件2:

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杜延安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  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钟治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韩万青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戴  力  市政府秘书长

李  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  浩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  亮  市教育局局长  

刘梦汝  市科技局局长  

李龙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孙文亭  市民政局局长  

张传宾  市财政局局长  

叶祖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吉明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成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解子德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传华  市水利局局长  

雅浩海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程效银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路文强  市统计局局长  

彭殿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宇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王险峰  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局长  

刘兴群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  霄  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高  川  谯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熊国洪  涡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孔祥永  蒙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叶祖贵同志任副主任。

附件3:

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部门分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各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正在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文本、图件、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构想;提出至2035年重大项目发展规划;做好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市经信局:负责提供经济和信息化规划相关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做好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生态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划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新规划新构想;做好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有关的城乡建设文件、图件、数据及电子信息资料;做好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提供有关的城市建设文件、图件、数据及电子信息资料;做好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交通综合规划相关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交通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做好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及农业相关规划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现代农业、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做好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水利规划相关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全市水利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做好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提供文化发展保护、旅游规划相关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文化、旅游保护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做好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防灾减灾相关的规划成果;提出至2035年有关防灾减灾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做好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统计数据及统计年鉴等,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提供各项经济发展数据,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负责提供信息化规划相关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加强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业务接入和信息共享,推进相关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利用。

市药业发展促进局:负责提供药业发展相关的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药业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做好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提供教育发展相关的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教育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

县区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标准体系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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