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568006657/202002-00004 | 组配分类 | 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3起不遵守采购文件约定事项的通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涡阳县人力资源市场托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9GYFZ0059)、涡阳县福利中心养护院室内物品配置项目(项目编号:2019GYHX0105)、涡阳县闸北育萃中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9GYHX0081)等三个项目采购文件约定:“4.3(4)凡是在开标前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未前来投标的企业,需在开标前向交易中心提供不投标的书面说明,否则视为不诚信行为,县公管局将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将对该企业的不诚信行为进行披露;企业未按要求参加约谈的,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4.4(5)投标单位已至开标现场但迟迟不递交投标文件或已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但无故不进行CA锁解密的,县公管局将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如无正当理由,则视为不诚信行为,将对该企业的不诚信行为进行披露;企业未按要求参加约谈的,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涡阳县润鸿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涡阳县星瀚商贸有限公司、安徽锐康信息技术集成有限公司、安徽锐思华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阜阳农远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华荣远诚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在开标前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未前来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没有向交易中心提供不投标的书面说明。经约谈6家公司虽以种种理由解释,但承认存在过错、承诺下不为例。安徽钜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已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但因带错CA锁无法解密,经约谈,该公司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承认存在过错、承诺下不为例。
为严肃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履约行为,现对以上7家公司不遵守采购文件约定事项行为予以通报。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