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688127527P/202010-00020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第二批)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第二批)
各县(区)供销合作社、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建〔2019〕286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供销合作社所占股权(折算后)比例大于25%且为第一大股东的法人企业,同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产权清晰,管理规范;
(三)项目单位须具备与开展业务相匹配的经营管理团队,拥有与申报业务相关的基础和运营能力,能够管好用好专项资金资质证照齐全;
(四)申报项目均纳入省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获得过省、市相关专项政策扶持的同一项目一律不得再次申报。申报企业在填写涉企信息时,因错填 、漏填、虚假信息、重复申报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申报的,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二、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乡村绿色生态服务、农村电子商务、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创新6个方向,具体包括: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向支持范围具体包括:为农服务中心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新建、改扩建和升级完善等,农产品种植养殖及加工基地改扩建,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物流配送基地及相关设施改扩建,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社区店、展销点等销售终端改扩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改扩建,农资、农产品经营企业农化科技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场所改扩建。
(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方向支持范围具体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改扩建,交易厅棚、分拣加工、分拨调度、仓储物流及废弃物处理等设施升级改造;冷链仓储物流配送设施建设;检验检测系统和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交易结算等信息化系统建设。
(三)乡村绿色生态服务方向支持范围具体包括:城乡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加工中心和集散市场产业园建设及升级改造;有机农药化肥(原药、原料)先进生产线、病死禽畜类污无害化处理等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项目。
(四)农村电子商务方向支持范围具体包括:农村电商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大数据平台建设、农产品电商产业园建设、特色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与农村电商相关的农产品供应及初加工项目和其他农业产业电商发展项目。
(五)现代农资综合服务方向支持范围具体包括:农资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和网点改扩建;直供、飞防等新型农资供给和服务设备建设;提升农资物流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
(六)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创新方向支持范围具体包括:农资生产供应一体化、农产品收购加工一体化、贸工农一体化、现代农业项目。
(七)省供销合作社会同省财政厅确定的其他农村现代流通服务领域项目。
三、支持方式
2019年度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采取股权投资、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支持项目的固定资产支出及配套专项设备支出等,项目为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之间建成,实施期不超过两年。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县区供销合作社、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
(二)项目单位申报文件、申报表、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2)具体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项目的绩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目前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项目开竣工日期、资金来源、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的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四)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单位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公章;
(六)项目内外实景照片(注明地址、名称);
(七)当地供销合作社、财政部门现场核查后填写的验收情况一览表;
(八)项目责任书;
(九)申请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和银行利息结算单等凭证(复印件);
(十)申请财政补助的项目需提供项目投资支付凭证、项目完工验收资料;
(十一)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申报程序
项目单位向注册地县(区)供销合作社和财政局提出申请,县(区)供销合作社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在项目申报通知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联合上报市供销合作社、市财政局。
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经录入“涉企系统”比对通过后,市供销合作社和市财政局联合采取专家评审、公开答辩等方式遴选项目,市供销合作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共同研究确定资金分配方案(草案),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研究通过资金分配方案,市财政局会同市供销合作社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下达资金。
六、申报时间
各县(区)供销合作社对拟申报企业材料于2020年5月9日前报送市供销合作社。联系人:芮灿(5126025)、宋芳(5991217),邮箱:bzgxywk@163.com。
附件:1.省级项目封面;
2.省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项目责任书;
4.项目专项勘查情况表;
5.“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电子版,网上下载)。
亳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亳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