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7300218749/202010-00053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亳州市税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企业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税务局政民互动受理件(2020.9.2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12 发布日期 2020-10-12

亳州市税务局政民互动受理件(2020.9.28)


编号

N0.20200106

受理件来源

安徽省政民互动平台

(1377187****   郝春鸟)

 

受 理

内 容


受理时间:2020-09-28  15:50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现在缴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今年的?还是2021年 明年的? 没有把一家人弄在一起是分开的不在(家庭成员)一栏里,已经缴费成功了,明年是否可以写在一栏里?

信息局受理

批示

   请认真调查处理并将结果通过网络反馈。

办理

要求

请于2020092917时前,将回复内容报局领导审核后,交市局纳服中心回复

拟办

意见

转社保科

回复

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属于跨年度征缴,现在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111日至1231日。征缴系统中家庭成员不在一起的,可以向当地医保局申请整合。

领导

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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