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00218749/202010-00053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税务局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企业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税务局政民互动受理件(2020.9.28)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编号 |
N0.20200106 |
受理件来源 |
安徽省政民互动平台 (1377187**** 郝春鸟)
|
||
受 理
内 容 |
受理时间:2020-09-28 15:50
|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
信息局受理 批示 |
请认真调查处理并将结果通过网络反馈。 |
办理 要求 |
请于2020年09月29日17时前,将回复内容报局领导审核后,交市局纳服中心回复。 |
||
拟办 意见 |
转社保科 |
||||
回复 内容 |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属于跨年度征缴,现在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征缴系统中家庭成员不在一起的,可以向当地医保局申请整合。 |
||||
领导 签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