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62764234C/202103-00034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 | 主题分类 | 国防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市人防办主要负责人文字解读】关于人民防空的地位和作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解读人: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张韶光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全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作。
人民防空的作用不仅仅是在战时,而且在平时也得到充分的体现。人民防空的设施、设备,如工程、通信警报网络等,除保密部分外,都可以开发利用,为国家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平时坚持岗位练兵,在发生自然灾害及各种事故时,可以投入抢险抢修,抗灾救灾,为减轻灾害损失发挥重要作用。公民通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掌握基本的防护知识和技能,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救生技能,在平时遇到突发灾害或事故时,就能有序地进行自救互救,保护自己,减少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