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MB1543234K/202105-00138 组配分类 监管规则和标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秘〔2021〕25号
生成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24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10日        

亳州市依法整治非法经营

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着力提升油品质量,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实现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全面清除,非法油品来源全面切断,油品质量全面提升,巩固我市成品油市场整治成果,重点抓好我市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落实,有力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经营、贮存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违法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五)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4月29日至5月10日,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

(二)5月11日至6月30日,全面集中整治阶段。

(三)7月1日至7月31日,总结巩固提升阶段。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摸底排查,查准摸清辖区内成品油经营情况。一是查准摸清做实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分布情况,并制定问题清单、标准清单、时限清单、责任清单。二是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点全部现场核查,彻底弄清做实辖区内加油站点底数和经营状态,对不在经营的加油站点全部建立不在经营状态档案,对正在经营的加油站点全部建立详实的经营状态档案(包括企业证照信息、经营品种、油罐规格和数量、加油机及加油枪数量、油品质量抽检、依法处置等信息)。

(二)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依规、综合治理,全面清除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真正做到查得准、打得严、清得掉、全覆盖、无遗漏。结合实际,对非法加油站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船)组织力量错时巡查,对反复出现的非法加油站点安排人员驻守。二是加大对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正在经营的加油站点的油品全部进行监督抽检,确保抽样环节周密、抽样样品真实、计量环节准确、检验结果可靠;在案件处置过程中,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工作统筹,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商务、应急、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追根溯源。针对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经营不合格油品加油站点、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要倒查其油品的批发、仓储、生产环节,查实非法油品供给渠道,并及时通报所在地监管部门,有效加强源头管控,做到来源可查,质量可追,全面切断非法油品流通链条。对涉及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要畅通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依法处置,强化跟踪督办,及时反馈结果。

(四)巩固整治成果。一是实行动态跟踪监管,各职能部门、各层级之间在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中,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动态跟踪监管。适时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查、核实销号。二是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围绕“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成品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督促加油站点严格按照《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行业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范经营管理制度。

(五)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建立成品油经营单位电子档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成品油经营主体书式档案基础上,建立企业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包含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信息,以及经营品种、油罐规格和数量、加油机、加油枪数量等经营信息。二是建立并推广成品油市场数智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方式,在全市建立并推广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时采集成品油经营单位进、销、存数据,整合相关执法、检查信息,建立线上平台巡检和线下实地检查相融合的监管模式。

(六)完善长效机制。一是科学布局站点建设,在集中整治打击的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建设,满足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做到疏堵结合。二是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动配合,认真研究成品油市场监管新形势新问题,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工作格局。三是规范监管执法流程,各地、各部门要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梳理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措施,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监管执法全过程,形成简洁规范的流程图和可操作的作业指导书,作为成品油市场的日常监管、监督抽查、行政执法的指导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开展整治,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亳州市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并增加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做好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抓紧成立或完善领导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狠抓任务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统一指挥调度,统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职能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实行包保责任制,市市场监管局包保谯城区、市公安局包保利辛县、市商务局包保蒙城县、市应急局包保涡阳县、市交通运输局包保亳州高新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包保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要对所属乡镇(街道)和管理区实行包保。成立由相关副秘书长牵头的专项督查组,加强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的重大案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社会共治。

(五)强化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本周工作情况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29日、7月30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丰铁峰、段振;电话:56267095626771;传真:5626787;邮箱:1788324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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