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556301263X/202201-00069 | 组配分类 | 保障政策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日期 | 2022-01-11 |
各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对《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