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40899250F/202404-00058 | 组配分类 | 住房救助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23 | 发布日期 | 2024-04-23 |
1、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请租赁补贴,条件与申请公租房一致。
2、新就业职工申请租赁补贴,条件与申请公租房一致,申请成功后累计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单位注册地址需位于本区城区范围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任)用手续。
(2)在本城镇连续三年(正常缴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公积金3年及以上。
(3)户籍不在本城区范围内。
(4)同时符合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