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731642621U/202208-00032 组配分类 事故通报
发布机构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巡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亳安办〔2022〕29 号
生成日期 2022-08-08 发布日期 2022-08-08

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巡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关于开展上半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巡查的通知》要求,市安委办成立 3 个检查组,于6 月下旬对各县区 2022 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上半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履职档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问题得到进一步排查整治,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事故总体情况。1-6 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4 起、死亡 14 人,同比均下降 22.2%。
(二)行业事故情况。 道路运输事故 5 起(含高速公路)、死亡 5 人,均同比下降 54.5%;建筑业高坠事故 3 起、死亡3 人,均同比上升 50.0%;电厂在建工地物体打击事故 1 起、死亡 1 人,同比增加 1 起、1 人;化工行业车辆伤害事故 1起、死亡 1 人,同比持平;机械伤害事故 2 起、死亡 2 人,同比上升 100.0%;装饰装修业触电事故 1 起、死亡 1 人,均同比下降 50.0%;信湖煤矿铁路专用线其他伤害事故 1 起、死亡 1 人,同比增加 1 起 1 人。
(三)县区事故情况。谯城区事故 4 起、死亡 4 人,同比上升 100%、33.3%;涡阳县事故 3 起、死亡 3 人,同比下降 25% ;利辛县事故 2 起、死亡 2 人,分别同比下降 60%、50%;蒙城县事故 4 起(含高速公路)、死亡 4 人,均同比上升 33.3%;亳州高新区事故 1 起、死亡 1 人,均同比下降75%;亳芜园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树得不牢。一些县区、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要论述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两个至上”理念树立不牢,思想意识存在问题,抓安全生产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空喊口号,隐患丛生、事故频发。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差距。一是未制定 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如:涡阳天静宫街道。二是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诿。有的部门只管合法的,不查非法的;有的只管自己许可的,不问无证照的;有的只管目录内的,不管目录外的,工作缺乏主动和担当,特别在成品油和新能源领域打非治违,以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管方面推诿扯皮非常明显。三是安全生产履职档案不完善。一些单位未按要求提供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资料,如:利辛县商务局未建立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四是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存在短板。一些乡镇、部门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人员不足,专业水平不高。多数县区经开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配备不足,监管力量薄弱,不能有效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安监局只有 1 名人员持有执法证件,谯城经开区有安监机构无专职人员,谯城区应急局无 1 名全日制工科专业人员。
(三)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力度不够。上半年,谯城区、蒙城县事故起数(含高速公路)、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四)消防火灾事故控制效果不好。上半年,全市发生火灾 2710 起,造成 7 人死亡,4 人受伤,虽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但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上升 7.92%,死亡增加 7人。特别是蒙城乐土镇“2.22”民房出租火灾事故,被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多次点名通报。涡阳花沟镇“2.13”自建房 2 人死亡火灾事故,死者亲属多次上访,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不理想。一是一些部门未制定大检查方案或方案不实,部分领导干部未能经常性带队开展大检查或查不出问题。二是一些企业安全隐患问题较多。如:6 月 14-16 日,省安委会第五综合检查组抽查谯城区 3家企业,反馈安全隐患问题 40 个。三是大检查的宣传动员部署不到位,最后“一公里”仍未打通,一些生产经营单位不知道政府层面部署大检查活动,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一些单位负责人对安全隐患排查重要性认识不高,存在不催不报、应付上报等现象。如:利辛县、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录入智慧应急平台隐患问题不足实际排查隐患的一半;有些安委会成员单位至今未使用智慧应急平台报送隐患信息。
(七)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不健全。一些地方和部门未广泛宣传省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未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很多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如: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未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利辛县未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
(八)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成效有待提高。一是县区安全隐患整改进度缓慢。全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 1983 处,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无水未完成整改108 个;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的 13 处重大火灾隐患仅 5 处完成整改。二是重点工作推进不力,一些部门未制定“一业一策”专业化治理方案,一些部门虽有方案但未在“落实”上下功夫,停留在文件上、方案里。
(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依然“重生产、轻安全”,企业负责人不知晓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树得不牢,主体责任落实“形大于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实际运行“两张皮”问题较为普遍。
(十)事故信息报送不及时。有些县区、乡镇政府和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及涉险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政治和大局意识不强、业务不熟、反应不快、制度执行不严和心存侥幸等突出问题,有的站位不高,故意不报、迟报、漏报甚至瞒报事故信息,有的拖着不报、不催不报、催也不报,有的业务不熟、不会报、不敢报、乱报、随意报,有的上级要求核实反馈信息不及时、装迷糊等,给我们及时应对和防范化解安全生产事故工作造成很大被动。
三、工作整改要求
(一)在增强政治自觉上下功夫。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和红线,有效防控各类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以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细化职责任务,强化考核检查。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协作配合,着力消除监管盲区。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上下功夫。要把严格监管执法贯穿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成本。
(四)在做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上下功夫。要对照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见附件),立即采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地区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强化整改,闭环管理,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在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上下功夫。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清零”、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五进”宣传教育,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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