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711177331/202402-00019 | 组配分类 | 校园安全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法治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举报电话、范围、方式】【奖励标准】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实行校园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沿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8-09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强化校园安全社会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校园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发挥“吹哨人”制度和投诉举报奖励制度优势,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决定从即日起,建立校园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学校的校舍、消防、用电、用水、交通、饮食、治安、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及公众聚集场所等方面,严重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二、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均有权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举报。举报人可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举报。
三、奖励标准
经核查属实后,每次奖励50元话费。多人举报同一安全问题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相关要求
(一)所举报的内容应详细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秩序。
(二)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 5125119
谯城区教育局 5523118
涡阳县教育局 7352525 7214254
蒙城县教育局 7623068
利辛县教育局 8812576
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 5996259
特此通告
亳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