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301-00011 | 组配分类 | 媒体解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解读《亳州市村庄规划编制规程(试行)》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1-09 | 发布日期 | 2023-01-09 |
《规程》包括技术内容和附录两部分内容。
技术内容部分在总则中明确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规划任务及工作流程等内容;
在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中将居民点分为提升型、稳定型、收缩型和撤并型四种类型,将行政村分为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搬迁撤并类和其他类五种类型;
在村庄规划中对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规划、国土空间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在村庄规划成果中对综合型村庄规划成果要求、简单型村庄规划成果要求、图则管控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附录部分涵盖了规划数据库建设要求等内容。
《规程》明确,在村庄规划编制时要坚持四项原则。
即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利用,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保护要求,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实现村庄整体减量化发展,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坚持按需编制,分类差异指引,根据村庄的资源禀赋、发展诉求,坚持有序推进,按需编制。
坚持塑造特色,彰显乡村风貌,深入挖掘并保护乡村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和彰显乡村特有的农业景观、建筑风貌、乡土文化。
坚持弹性发展,规划留白管控,采用“指标留白、用途留白、点位留白”等规划留白管控方式,引导各类建设用地高效利用和设施合理布局,适应乡村地方未来发展需求,提高村庄规划灵活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