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209-00157 | 组配分类 | 解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9-10 | 发布日期 | 2022-09-10 |
《亳州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八部门于2022年8月31日联合印发了《亳州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做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亳州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时期是亳州市全面实施“六一”战略,推进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的关键五年,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据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纲》和《安徽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编制了本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亳州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亳州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于持续改善亳州市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研制和起草过程
《规划》于2021年10月中旬启动编制,2021年11月形成《规划》初稿,2021年12月通过了专家组技术审查,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2022年6月通过书面征求等方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共收到17条反馈意见,采纳17条反馈意见。2022年7月通过网站公示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结束后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规划》于2022年8月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八部门名义联合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亳州市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到2025年,(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下达任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2)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双源”周边地下水监测评价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数量完成省下达任务;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完成省下达任务;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完成省下达任务。《规划》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土壤生态环境、地下水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三大类8项指标,其中2项为约束性指标,6项为预期性指标。
五、主要任务
《规划》共分为四部分,16小节。其中:第一部分,共3小节。总结概述了“十三五”期间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研判了“十四五”时期工作的形势。第二部分,共4小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目标指标。第三部分,共4小节。从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4方面阐述了《规划》的任务要求。一方面严格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预防减少污染;另一方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排查,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系统治理污染;再一方面,建立健全土壤监测网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帮扶企业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管控污染隐患。第四部分明确了《规划》的保障措施。
六、创新举措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立足亳州实际,突出区域特色,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监管能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的需求。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亳州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科技支撑。支持相关技术研发,引入高校、研究院所等科研力量参与,开展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基础研究。三是资金投入。争取专项资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抓实治理经费保障。四是公众参与。加强环境宣传与教育,普及环保知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推动规划各项任务的实施。五是监督考核。建立统筹有力、协调得当、运转高效的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机制。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规划》要求,以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为四大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土壤、地下水和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不断改善全市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质量。
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科室:水土科
解读人:刘杰、邢九州
联系方式:0558-523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