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28507525E/202304-00023 | 组配分类 | 河湖长制工作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2022年以来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2023年工作打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4-19 | 发布日期 | 2023-04-19 |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召开2次市级总河长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市级河长累计巡河22次。一年来,市河长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年度河湖管护任务,不断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积极推进落实“十四五”期间水资源管理任务,截至2022年底,累计安装取水在线监测点210户;涡阳县、谯城区、蒙城县被水利部命名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利辛县完成创建任务待验收;累计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15家、节水型高校2所、节水型园区2个、节水型农业灌区1个;关停中深层自备井134眼。完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目标,3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能力实现全覆盖。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创新管护机制,全面建立跨市、县联合河湖长制,加强跨界河湖联防联治。涡阳县健全河湖巡查管护体系典型经验被省河长办推广。明确河湖岸线管护主体责任,完成水普以外196条河道划界。加大巡河力度,每周对西淝河、茨淮新河常态化巡查至少1次,及时制止涉河违法行为;每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区、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等量等距随机选取500米河段进行暗访;每季度利用无人机对西淝河、茨淮新河遥感巡河1次,发现问题采用“一事三单”机制交各县区河长办整改,同步报市、县级河长调度,重大问题报市级总河长调度。完成水利部反馈的10个“碍洪”问题及32个“四乱”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河道大清理专项行动,累计清理河道约2700公里、水面面积约37平方公里,各类垃圾2000余吨。完善“智慧水利”平台建设,布设涡河、西淝河、茨淮新河视频监控199台。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地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审批入河排污口32个。新建市政排水管网94.5公里,改造26.6公里。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1座,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26万吨/日。完成36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整治268条农村黑臭水体。完成2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2.7%以上。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强化水土流失防治,建立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完成水利部下达的67个水土保持图斑问题整改。制定《涡河生态流量调度试点方案》,涡河生态流量管控指标全部达标。科学增殖放流,蒙城县芡河鳜鱼青虾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放流鳜鱼1万尾、青虾130万尾、螺蚬400万只。建设利辛县西淝河1处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和谯城区涡河等3处省级幸福河湖。
(五)加强执法监管。组织开展涉渔系列专项行动,查办涉渔违法违规案件18起,涉案人员18人。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设,明确并公示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组织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非法采砂案件5件,查获违法船只4艘,罚款4.5万元。
(六)加强舆论宣传。利用“亳州河长”微信公众号宣传各地动态信息500余条。开展“最美基层河长评选”网络活动。制作河长制公益宣传视频,在第四届“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征集活动中,被水利部评为“优秀奖”。蒙城县镇级河长陈勇被水利部评为全国“优秀河湖长”;涡阳县河道管理中心杨兴明被水利部评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建设亳州市河长制主题公园、水利主题公园,打造爱护河湖舆论宣传新阵地,先进经验被省河长办推广。
2023年以来,市河长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成立巡查组对全市大中小河道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确保巡河发现问题应清尽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巡河规范化常态化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在推进河长制加强河湖管护工作中各级河长的关键作用。印发《河道清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河道各类垃圾、漂浮物、非法渔具船只的清理攻坚,全面提升河湖环境,努力将人民群众身边的河湖建成水清、岸绿、景美、河畅、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持“忠专实”“勤正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进一步强化河湖管护,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有能有效”,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新篇章。
一是促进河长履职。每月对各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对暂未完成巡河任务的,发出河长履职巡河提醒函,提醒开展巡河调研。坚持“四不两直”,不间断对各地河湖开展督查,对履职不到位、巡河走过场的河长通报到河长个人。二是加强问题整改。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按照“一事三单”机制,交相关责任河长、河长办协调整改。对问题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报市级总河长、河长提请问责。三是强化奖励激励。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情况考核办法》,拟对《亳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试行)》进行修订。四是改善河湖生态。按照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完成年度4条幸福河湖建设任务。指导各县区完成河湖健康评价工作。五是加大污染治理。加强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同时加大市域内水污染整治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六是创新宣传引导。探索创新保护河湖宣传模式,开展以河湖变化、河湖故事为主题的摄影、书法、写作比赛等有奖宣传活动,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巩固河湖保护成效的同时,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爱河湖、共同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