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311-00036 | 组配分类 | 优化生育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亳州市中医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疗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2023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救助标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17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皖财社〔2022〕975号)文件精神,计划生育特扶家庭扶助金标准自2022年7月开始提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20元;一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二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三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
2023年特扶资金发放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9610元/人/年;独生子女伤残家庭7450元/人/年;一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6250元/人/年;二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4690元/人/年;三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313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