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7373246591/202307-00093 | 组配分类 | 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推深做实“林长制” 全面助力“林长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7-31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今年以来,亳州市坚持科学统筹谋划,强化制度机制约束和保障,从定要点、明职责、谋提升等方面着手,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全面助力“林长治”,树有人种、林有人护、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的工作格局持续稳定发力,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定要点,狠抓改革深化提升。印发《2023年亳州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以制度机制优化提升、“五大森林”质量提升、“一长三员”能力提升、林长制示范区建设水平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网络平台应用水平提升等6项提升工作为抓手,全面推动林长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破除发展“梗阻”,保障林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明职责,狠抓林长规范履职。印发《亳州市市县级林长工作指南》,以压紧压实林长责任、规范履职提升效能为目标导向,对林长职责、林长巡林、林长信息公开、林长巡林“APP”应用、“三联系”制度、林长会议制度、“五大森林”行动等10余项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说明指导,让市县级林长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今年以来,亳州市各级林长巡林15.63万次,护林员巡林23.11万次,处置林业事件810余条。
谋提升,狠抓林长工作实效。印发《亳州市“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林长制意见是否坚决、及时、到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是否有力、有序、有效,履行林长职责是否尽职、尽责、尽心,林长制实施情况年度考核失分指标,上级部门巡察、督查通报的问题,林业企业、林业合作社、林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林农反映的问题及投诉等6个关键环节,查找林长履职能力方面的差距,建立“四清单”,实行限期整改、对账销号,实现补短强特,切实提升林长能力和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