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600556301263X/202212-00037 组配分类 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
发布机构 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印发《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皖广明电〔2022〕120号
生成日期 2022-12-05 发布日期 2022-12-05

关于印发《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广电集团、中国广电安徽分公司,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当前已经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岁尾年初人流物流多、节前活动多,火灾风险大、安全播出任务重。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火灾事故,根据省消防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制定《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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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冬春季节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国务院消安委办、省消安委办部署要求,省广电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省广播电视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全覆盖排查”、“健全隐患排查闭环运行机制,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等工作要求,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着力确保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切实维护全省广播电视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突出消防风险,有重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整治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定期开展广播电视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是否有效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二)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问题。台站、机房、演播厅、基建工地和人员密集场所等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办公和人员居住场所是否采用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分隔。

(三)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问题。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办公场所与库房部分是否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缺失或者损坏。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是否封堵不严密。

(四)整治消防生命通道不畅通的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是否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在门窗上设置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单位老旧小区是否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消防车通道是否被私家车占用或设置障碍物。

(五)整治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存放的问题。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演播厅、拍摄基地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堆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燃气用具、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违规动火作业等现象。

(六)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问题。是否存在消防设施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等问题。

(七)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是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八)整治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各单位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能否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否及时有效处置初期火灾。

(九)整治消防教育培训不深入的问题。各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实战化演练,新员工上岗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单位员工是否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是否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2年12月8日前)

各级广播电视系统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标准,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3月20日)

1.自查自改。各单位对照整治重点,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完善消防管理团队建设,年底前落实“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开展一次全员自查自改、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保、开展一次电气燃气检测、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制定一份重点时期值班表、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要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三清单”,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以及突出的消防风险问题要及时上报备案。

2.集中排查。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自查的基础上,年底前,要实施逐类场所、逐类风险的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要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相关单位约谈会,通报情况、提出意见、督促整改。

3.重要节点督查。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前,各单位要结合安全播出检查,组织开展集中督导,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对发现的消防问题隐患要及时责令整改。

4.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广播电视系统要充分利用台、网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以现场报道、网络直播、短视频、微联动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要结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要求,规范完善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公示、警示和提示宣传;要组织开展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消防教育培训、行业监管能力培训,提升齐抓共管的质效水平。

(三)巩固提高(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落细、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紧密结合工作特点和本地实际,落实落细相关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统筹做好广播电视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突出重要活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问题实行清单治理、闭环管理,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问题隐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措施不落实、任务滞后、问题突出的要实施警示约谈,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反映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值班值守。各级各单位要完善消防安全技术方案及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关键岗位和应急人员配备到位并到岗履职,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密切关注自然灾害预警和天气变化,及时采取消防安全应对措施,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严防问题扩大甚至导致事故发生。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做好工作情况报告,请于2022年12月8日前将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省局,从12月起每月23日前将本单位当月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2023年3月24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省局。

联系人:赵王俊,联系电话:0551-62820728,传真:0551-62820718,邮箱:550638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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