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40899250F/202308-00112 | 组配分类 | 审计整改情况公开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市住建局关于亳州市2022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8-30 | 发布日期 | 2023-08-30 |
2023年3月10日至3月16日,市审计局对亳州市2022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涉及我局资金23.42万元,现将审计及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
一、问题:
2021年9月,省财政厅、省应急厅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专项用于支持相关领域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任务,2022年2月,市住建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直至2022年3月市住建局才将资金分配至高新区,滞留时间长达6个月,涉及资金23.42万元。
二、整改情况:
1.相关情况说明:省住建厅于2021年9月29日下发《安徽省住建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的通知,11月29日资金下达我局财政管理一体化平台。因年底清算,每年12月中旬以后全省财政管理一体化平台停止使用直至1月中旬以后。平台停止使用期间所有资金当年度均不能再作支出。2022年1月19日,我局按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将该笔专项资金结转并将资金分配征求意见函发市财政局,市财政局1月27日回复原则同意。2月16日,我局向市政府请示关于资金分配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于2022年3月8日发文至市高新区及亳芜园区下达了该项资金。
2.整改情况:针对该项问题,住建局党组非常重视,责成有关业务科室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查找问题发生原因。有关责任人认真进行反思,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立即整改,立行立改,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后续上级下达资金做到了及时分配,及时拨付。今后,我局将吸取教训,对于上级下达资金按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分配方案,做到按时拨付,不再发生类似错误。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