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711177331/202305-00048 | 组配分类 | 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法治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市本级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以上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分配情况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5-31 | 发布日期 | 2023-05-31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2〕1287号),省级提前下达市本级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5167.2万元(中央资金4070.5万元、省级资金1096.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238.7万元,免费教科书资金751.5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47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30万元。
本次分配市本级公用经费4238.7万元,其中,高新区分局3852.9万元,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183万元,亳州市第十九中学110.8万元,亳州市第十八中初中部92万元。本次分配高新区分局免费教科书资金751.5万元。本次分配高新区分局校舍维修改造资金47万元,由高新区统一组织实施。本次分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30万元,其中亳州第十九中学5.5万元,亳州市第十八中初中部4.1万元,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2.4万元,高新区分局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