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485895876B/202402-00028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气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2024年防雷安全工作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亳州市2024年防雷安全工作公告
为提升我市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减轻或避免因雷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我市 2024 年防雷安全工作公告如下:
1.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雷电防护装置使用、维护、产权单位应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雷电防护装置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制度,建立防雷安全隐患台账并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市、县(区)气象局报告。
2.依法依规开展防雷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及其人员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各检测单位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及时将检测信息录入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接受监督管理。
3.持续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要求,履行所属行业、领域防雷安全监管职责。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和监管机制,强化联合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4.强化防雷安全宣传培训。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大力开展《安徽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亳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防雷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做好重点行业的防雷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公众、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各单位或个人如有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疑问请咨询市、县(区)气象局。雷灾报送及投诉举报电话:
亳州市气象局:0558-5510301
涡阳县气象局:0558-7252572
蒙城县气象局:0558-7623074
利辛县气象局:0558-8855120
谯城区气象局:0558-5524197
亳州市气象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