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1600MB0U771795/202403-0001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发布机构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食品行政处罚】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行政处罚(亳高新市监处罚【2024】3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5

【食品行政处罚】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行政处罚(亳高新市监处罚【2024】3号)

序号

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亳高新市监处罚【20243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乐惠百货超市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乐惠百货超市 

92341600MA8PNRXK7D 

蒋祥英 

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应依据第一百二十条第项进行处罚。 

1、处以罚款6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新城支行,账号:200004********3*********。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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