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1600MB0U771795/202403-00019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发布机构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食品行政处罚】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行政处罚(亳高新市监处罚【2024】6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4

【食品行政处罚】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行政处罚(亳高新市监处罚【2024】6号)

序号

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亳高新市监处罚【20246 

安徽华国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华国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91341600MA2UB36R5Y 

安海龙 

涉嫌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应依据第一百二十第一款项进行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52元。

罚款10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新城支行,账号:200004********3*********。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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