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404-00049 | 组配分类 |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23 | 发布日期 | 2024-04-23 |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波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林忠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3日
发布地点:市会务中心第三会议室
一、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历经“大气十条”、《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我市正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3.0版本,全面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持续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举措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3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6,位居全省第8位,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6位;PM2.5平均浓度39.2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13位,同比改善3.9%,改善幅度居全省第5位,11月份和12月份PM2.5单月浓度改善幅度均居全省第1位。优良天数比率为74.0%,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传输,岁末年初未发生重污染天。被省政府表彰为安徽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市。
截至2024年4月22日,我市PM2.5年平均浓度为56.4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12位,同比改善7.5%、长三角41个城市仅4个改善且我市幅度最大;优良天比率77%,同比增加21天优良天,改善幅度均居全省第一位;重污染天数1天,同比减少8天。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坚持高位推动,工作责任不断层层压实。推深做实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市县乡分级负责和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定期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困难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市政府负责同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不定期调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大气办对县区、乡镇空气质量实行日点名、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巩固提升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建立县区环境空气质量补偿激励机制,奖励空气质量改善的县区。建立生态环境考核奖惩制度,年度考核前两名的县区进行奖励,后三名的进行处罚,不断压实县区属地管理责任。开展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季度考核,后三名的不予评先创优,不断压紧压实乡镇党委(街道)、政府属地责任。
(二)强化科技赋能,大气污防不断提“智”增效。一是持续提高“技防”水平,发挥“互联网+”作用。在100座空气站、400套车载走航监测、29套机动车遥感监测和1套超级监测站应用基础上,2023年建设660个覆盖全域的高塔视频监控、650家涉气工业企业用电监控,实现秸秆禁烧和工业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的有效监管。二是打造大气污染防治系统平台。将涉气信息化系统集成到一个系统平台,搭建成集“实时监测、数据分析、超标报警、指挥调度、网格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气环境智慧监管体系,实现环境问题从发现到解决的闭环管理,监管效能大幅提升。三是联合国家环科院大气污染研究所等有关机构和专家,认真做好“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提高科学防治水平。
(三)夯实“五个”坚持,推动污染源常态化监管。一是坚持“九查九做”,依托89个乡镇环保站和73个市中心城区网格,及时排查处置污染源,处置污染源2236余个。二是坚持日会商研判,优化会商小组,每日两次研判,发布气象、空气质量和管控建议。2024年健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晨会会议制度,切实发挥技术单位支撑作用,指导属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坚持市域内联防联控,依据县区空气质量现状和改善情况,完善生态补偿激励办法,完成2022年度空气质量改善激励资金清算。与商丘、周口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中药材初加工、秸秆禁烧联合管控。四是坚持冒泡站点溯源,强化乡镇空气质量考核,落实站点包保,落实国、省、市、乡镇空气站异常点位推送机制,累计推送冒泡点位3000余次,发现整治污染源423个。五是坚持秋冬季集中办公,生态环境、住建、公安、交通、市场等6个部门密切协作,扎实开展秋冬季集中攻坚,实施砖瓦窑厂秋冬季调整生产计划,保障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
(四)强化执法监管,以管促治不断精细精准。一是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开展车辆、机械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测,查处超标车辆127辆次、冒黑烟车辆731辆次、不合格机械38台次。二是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压实属地特别是乡镇责任,实施全天候高塔视频管控,实现遥感卫星“零火点”。三是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查办了一批非法销售和储存违法行为。四是加大执法监督帮扶,开展四轮次县区监督帮扶,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搅拌站、道路运输等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指导督促问题整改237个。
(五)坚持推动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加大对企业发展所需生态环境要素的保障力度,加强全过程服务。2023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78个,环评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减少60%以上。二是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贯穿于审批、执法、结对帮扶全过程。三是强化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双招双引”。2023年,我市签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项目75个,签约总金额215.9亿元;开工项目25个,投资总金额268.1亿元;投产项目11个,投资总金额11.7亿元。全年招引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个,投资总额3.7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
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坚持源头管理、系统治理、统筹推进,严格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皖北空气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要求,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确保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制定《亳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亳州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围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建立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清单,继续实施网格化监管、季度监督帮扶、生态补偿激励、冒泡站点排查整治、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业企业废气治理等重点工作,常态化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二是积极应对夏季臭氧污染,抓好VOCs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利用用电监管技术手段,严厉查处治污设施闲置、维护不及时等行为。全面淘汰单一低效治污设施,鼓励企业使用焚烧等高效技术。完成77家重点企业实施低VOCs含量涂料源头替代及工艺改造。
三是扎实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全面梳理举报投诉问题,逐一制定整治措施,跟踪问题整改。建立道路扬尘污染源监管清单,加大暗访巡查力度,常态化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强化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区域噪声、交通噪声监测工作。
四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融合现有各技术支撑单位平台,建立数据综合分析模块,强化监测数据应用分析,提高会商研判精准度。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高塔视频监控、用电监控、视频远程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的应用,推进企业监管“无事不扰”。
答记者问:
一、请问在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交通运输局)答: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在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方面,一是认真学习研究,全力宣传发动。2023年8月份,我局组织召开商讨会,及时向相关单位、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制发了《亳州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亳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方案》,并通过官网等宣传动员。二是强化协助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根据职责职能,明确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生态环保、公安、商务、财政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目标具体的工作推进方式。组织召开培训会3次,认真解读奖补政策及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国三及以下柴油营运货车淘汰。生态环境部门、商务部门、财政部门等按照职责开展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牵头单位每月召集一次成员单位,对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集中会商。建立联络员制度,在日常工作中随时沟通,加强协调,实施基础信息共享,保证工作有序推进。完善调度督办制度,建立了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微信群,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发布工作动态和布置工作任务。对工作推动慢,差距大的县区部门召开专题调度会4次,单独调度7次,分级分部门压实工作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共淘汰老旧柴油货车11741辆,经初审符合提前奖补政策592辆。
在重大交通项目扬尘防治方面,一是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成立生态环保领导小组,全面推行生态保护一岗双责制。编制《项目环境保护实施细则》《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实施细则》《安全环水保标准化指南》等办法,为环保水保标准化管理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抓细抓实管控措施。积极落实施工扬尘、噪声防治、大气污染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线4家拌合站按照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进行补充手续办理以及综合整治。拌合站场内安装砂石分离机、压滤机处理废弃混凝土,砂石料仓大棚、石灰消解大棚全封闭管控并设置喷淋降尘措施,场区内配备雾炮设备和扫地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钢筋焊接配备烟尘收集设备,沿线敏感区域设置噪音、扬尘动态监测系统等。灰土施工的石灰撒布车、拌合设备及洒水车辆等安装GPS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实际使用高效降尘防污。场站内设置5级沉淀池废水经沉淀过滤,实现场内循环使用,杜绝外排。
二、请问我市在建筑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等方面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针对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局成立了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住建局二级机构和各县区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督查考核,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保障网格,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保障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平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要求各施工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标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四个工地”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运用科技手段,要求在建项目视频监控与智慧监管平台联网,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开展“非现场”检查,同时根据工程实际、企业表现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控,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每天进行巡查,对表现优秀的施工工地减少检查频次。
针对混凝土搅拌站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借助科技手段在商砼搅拌站场区均安装在线粉尘监测仪及视频监控设备,对场区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与市数字城市监管平台、市智慧监管平台联网,并安排人员不间断开展非现场督查检查。二是加强关键部位管控,1、各搅拌站均配备了洒水车或吸扫车,2、物料大棚内、传送带和筒仓实行全封闭,物料大棚内安装降尘效果更好的雾化喷淋,3、加强场区洒水保洁等降尘措施,在场区出入口安装制式立体全方位车辆冲洗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避免对路面的污染。4、加强对搅拌楼三层搅拌主机骨料进入混合料仓处加装脉冲除尘设备使用管控,做好搅拌楼处的有效抑尘措施。5、物料大棚内铲车作业区及上料口上方加装雾化喷淋的抑尘措施。三是加强对混凝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及企业扬尘污染防治资料等日常检查。在混凝土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定位,及时发现搅拌站往返施工工地运输途中的问题,随时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