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7373246591/202405-00004 | 组配分类 | 湿地保护修复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蒙城县“五管齐下”保护和改善湿地公园生态质量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5-07 | 发布日期 | 2024-05-07 |
近年来,蒙城县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强湿地公园管护,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明显改善,湿地生态质量有效提升。
一是强化法规制度建设。湿地保护,离不开相关制度织就的“保护网”。自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以来蒙城县政府相继制定并出台了《安徽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的通告》、《安徽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初步形成了湿地保护政策制度体系,全面保护湿地进入新阶段。
二是加大湿地保护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湿地在保护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重要生态功能作用。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利用“湿地日”等节日节点深入群众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2023年以来,设置宣传牌424块、悬挂宣传条幅360个。举办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 。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巡护管理机制,加强巡查巡护。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成立4个巡查组,常态化开展巡查巡护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实行网格化管理,配备2名环保工作站工作人员和141名网格员,做到区域职责明确。增设蒙城县公安局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中队,建立高空瞭望点3个,出入口监控摄像点位15处,实现对湿地公园管控的“人防+技防”全覆盖。
四是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由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以及属地乡镇组成的联合执法组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行为,先后开展了9次联合执法,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是严格督查考核。将湿地保护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制定湿地保护考核指标和考核细则,纳入生态环境年度考核。每月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县绩效评价中心,对属地乡镇(街道)湿地保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重大问题实行交办制。目前,已开展督查检查8次。发放交办单21份。
通过湿地修复和管护,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已焕发出勃勃生机,初步形成岸边槐花飘香、绿草如茵,湖中芦苇摇曳、荷花绽放,水中水草丰美、鱼翔浅底,空中白鹭嬉戏飞翔、鸟语花香的绝美湿地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