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07373246591/202407-00047 | 组配分类 | 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2024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05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
实施绿美江淮行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上半年,全市已完成人工造林2769亩、封山育林6260亩,完成森林抚育61395亩、退化林修复16580亩。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截至6月26日,全市开展巡林林长3211名,共巡林109243次;开展巡林护林员2866人,共巡林194056次,发现问题 46个,解决问题44个。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开展宣传活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2024”,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工作。截止2024年6月底,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1.26万亩,同比增加0.6万亩,防治面积11.17万亩,97%以上为轻度发生,轻度发生面积10.96万亩。组织开展美国白蛾调查监测防治,各县区共防治一代美国白蛾2.035万亩,已完成美国白蛾防治作业面积58.56万亩,落实防治经费497.6万元。
强化林地要素保障。审核审批重点建设项目6个,涉及永久使用林地5.1747公顷。
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十四五”期间省每年下达我市采伐限额为38.81万立方米,截至目前全市使用采伐限额 6.5万立方米,发放采伐证265本,没有突破年度采伐限额。
加强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建设。推进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涡阳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建设以及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我市湿地公园建设及保护情况督查的通报》,组织开展对湿地公园督查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湿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认识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发布2024年1号总林长令,明确各级林长要坚决扛起森林防火主体责任,紧盯关键时段,加强对重点领域防控,强化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建设,健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印发《亳州市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月工作方案》,组织市县两级于3月份同步开展“森林防火春季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意识。防火期和节假日等重要时段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灾情速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