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40899250F/202404-00103 | 组配分类 | 管理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23 | 发布日期 | 2024-04-23 |
我市租赁补贴保障标准为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身户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由各县区根据本行政区域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进行定期动态调整。
现行补贴标准如下:
1.谯城区
①对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月及以下(含低保家庭)的,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5元/月。
②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1280元/月(含1280元)的,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4.5元/月。
③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80元-2056元/月(含2506元)的,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4元/月。
④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4元/月。
2.涡阳县
①低保家庭,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6元/月。
②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5元/月。
3.蒙城县
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为每平方米5元/月,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18平方米,每个家庭保障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租赁补贴发放金额不能高于保障家庭实际租住房租金。
4.利辛县
1.城镇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6.5元/月。
2.城镇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全县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6元/月。
3.城镇家庭人均收入在全县最低工资标准以上、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下的,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5元/月。
4.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