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711177331/202409-00028 | 组配分类 | 教师管理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民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体检考察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22 | 发布日期 | 2024-09-22 |
根据《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公告》,现将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考察对象
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7:00开始。
2.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三)体检通知书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4:30—17:30;
2.领取地点:亳州市教育局513办公室(谯城区药都路1621号);
3.领取方式: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1张2寸免冠照片、体检费170元。
(四)体检适用标准
体检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通知书(两者均为原件,缺一不可)。证件携带不齐的,不予体检。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前1-2日饮食应清淡,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日晚12时后完全禁食,空腹参加体检。属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参加体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法检查。
3.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招聘录用资格。
4.体检人选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贴上标签后交引导员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人选应按照引导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服从管理。体检完毕,经医务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5.体检前后,请体检人选保持手机通畅,建议不要更换手机号,以免有关招聘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位。
二、考察工作安排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一)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根据选调岗位、选调对象及条件等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档案、编制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审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未参与考察出现选调职位人选缺额的,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二)考察时间
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进行考察。
(三)考察材料
考察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察对象个人档案。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
4.当前所在工作单位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和无违纪情况证明。
5.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事项
1.请考察对象于2024年9月27日前将个人档案及考察材料报送至亳州市教育局513办公室。个人档案可以寄送,考生自带档案的,损毁或拆封的,不予接收。
2.以上材料需要开具调档函、介绍信的,请考察对象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58-5125550。
3.考察对象须按时提供考察所需材料,逾期不提交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不按要求提供考察材料或缺少档案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
附件: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2日
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体检考察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