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16875206/202410-00036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82号提案答复的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18 | 发布日期 | 2024-10-18 |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我局对民建亳州市委会《关于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级财政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的支持力度,确保财力投入与农业生产发展需求相适应。2024年,市级财政安排促进农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奖励资金6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农业工厂和农民合作社进行奖励。2024年继续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4亿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该资金由农业主管部门和县区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谋划安排项目,并负责项目实施全流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0558-51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