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16875206/202410-00038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答复的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18 | 发布日期 | 2024-10-18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单位对市政协姬长朋、吴国斌委员《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为我市林下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一是申报上级补助资金。2022年以来,争取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261.39万元,争取省级财政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林业资源保护修复与改革发展等资金2482.18万元,用于全面提升我市林业资源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二是安排市级财政资金。2022年至今,市财政共安排林业技术服务工作经费、林长制工作经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资金172.75万元,大力推动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申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3年全市共投保公益林和商品林8.78万亩,提供风险保障8016.66万元,落实各级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4.76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贵局做好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林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扶持和促进我市林下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511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