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40899250F/202410-00077 | 组配分类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24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深入推进行业整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结合“质量月”各项要求,我局于2024年9月19日至23日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综合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查项目进行督查检查。在检查开展前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了专项培训,并在项目现场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反组织犯罪法》,解读了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本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1个,通过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下发问题移交单50份,执法建议书7份,发现问题隐患320条,发现重大质量安全生产隐患5条。对发现的问题,均列出问题清单现场反馈,并全部移交县区要求限期整改。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区主管部门都能够守牢质量安全底线,思想不松懈。绝大部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到位。但部分项目仍然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县、区主管部门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贯彻不到位。一是施工现场视频监控与主管部门联网率不高。部分项目视频联网但未达到全覆盖。目前全市共有在建项目169个,仅有103个项目与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联网,联网率61%(其中利辛县21个项目,联网20个,符合标准3个,联网率95.2%;涡阳县24个项目,联网19个,符合标准3个,联网率79.2%;蒙城县22个项目,联网19个,符合标准3个,联网率86.3%;亳芜园区15个项目,联网7个,均不符合标准,联网率46.7%;谯城区38个项目(含谯城经开区),联网19个,符合标准2个,联网率50%;高新区49个项目,联网19个,符合标准3个,联网率38.8%)。二是未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部分县区未落实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未达到全覆盖检查,未能按照文件要求时限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2.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用质量不高。推动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使用力度不够,各县区均存在监管平台使用频率不高问题,各县区均未利用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开展“非现场”检查,未能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方式发挥远程监管作用,高新区今年以来未使用智慧监管平台下发整改通知单。
3.实名制监管不到位。各县区均不同程度存在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不够问题,对利用“满薪满益”平台进行实名制监督工作不够重视,被抽查项目多数存在管理人员未参与实名制平台考勤。远大当代城、金大地珑璋台项目存在注册人员超出执业范围承揽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4.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压实不到位。各县区监管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在国家安委会督导后依然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反映出各县区对建筑项目的监督与指导不到位,对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力度不够,处理处罚少,手段不强硬,管理宽松软的现象仍然存在。
5.消防工作落实不到位。消防审查、验收、备案行政审批要件不全,程序颠倒;各县区均存在出据的消防审查及验收不合格意见书,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及未按图施工,未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的情况;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仍聘用同一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未实行审验分离(如蒙城县)。
(二)项目存在问题
1.政策执行落实方面。一是部分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未采用2019年最新标准,如涡阳县金大地珑璋台项目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依据2014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涡阳县星海国际广场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未采用2019年最新标准。二是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台账,现场视频监控未全覆盖。涡阳县金大地珑璋台项目,利辛县天懿府项目、锦绣前程项目,谯城区亳州树源技工学校项目、十里溪境项目,高新区亳州陆芝葆药业项目,亳芜园区远大当代城项目(89#地块)均未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台账,建筑垃圾未分类堆放管理。亳州陆芝葆药业、远大当代城项目(89#地块)、亳州树源技工学校、锦绣前程项目存在现场视频监控未全覆盖。
2.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部分项目设计单位未对质量常见问题进行交底,监理细则对关键部位、关键节点的控制无相应措施。例如高新区华膳楼酒店1#、2#项目存在部分梁底有夹渣现象,部分柱头有夹渣、错台现象,未落实样板引路制度。
3.质量检测方面。部分项目混凝土试块检测报告强度值远大于设计标准值,现场实体回弹仅达设计强度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未提供取样过程资料,见证取样不规范。如涡阳县星海国际广场存在混凝土施工方案不符合标准规范;混凝土出厂检测,配合比验证报告无检测结论;11、12号楼同条件养护试块养护远超600℃天;检测费用由业主指定施工单位支付;12号楼十层墙柱标养试块检测报告强度48.3MPA,现场实体回弹仅达设计强度值。
4.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部分施工项目存在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临边防护不到位;临时用电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例如高新区亳州陆芝葆药业项目存在脚手架局部形成通道无防护棚;建筑物层高超4米,脚手架内侧未做防护;脚手架基础无排水措施;预拌砂浆罐电机未做重复接地,开关箱未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5.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面。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无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建筑垃圾未建立处置台账,未分类堆放管理;现场道路积尘未及时清扫;冲洗平台无法自动感应;视频监控未与智慧监管平台联网等。如亳州树源技工学校项目存在主要道路两侧未设置喷淋系统;冲洗平台处未设置监控;监理无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建筑垃圾未分类管理,未开展废料循环利用,施工单位未提供与已核准的垃圾运输公司的运输合同。
6.市场行为方面。发现部分项目分包单位任命的项目负责人超出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施工单位施工员、质量员配备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单位专监配备专业不齐全。例如亳州远大当代城三期项目、涡阳金大地珑璋台项目存在分包单位任命的项目负责人超出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施工、监理单位任命文件人员未全部纳入实名制考勤管理。
7.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部分项目存在未通过“满薪满益”平台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部分工人劳动合同里没有明确工资标准;合同约定工资与实际发放工资不一致。如谯城区十里溪境项目存在工人考勤表部分工人未签字;部分退场工人没有通过“满薪满益”平台发放;工人劳动合同未及时上传“满薪满益”平台。
8.绿色装配式方面。部分项目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未采用2019年标准;绿色建筑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规范;施工现场未公示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信息;施工图没有太阳能设计应用系统图;部分项目无绿建星级评价分数和评价依据。如利辛县锦绣前城项目绿色建筑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规范;蒙城县文昌路小学项目施工现场未公示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信息;谯城区亳州树源技工学校项目施工图没有太阳能设计应用系统图;高新区华膳楼酒店1#、2#项目图纸审查合格证上为绿建一星,无绿建星级评价分数和评价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部署,紧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从严从细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二)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各县区要抓好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切实提高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三)加大处置力度,压实企业责任。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坚持“强执法防事故”工作理念,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形成“高压严打”的监督执法环境,问题严重的项目实施停工处理。对于处理处罚的要确保移交到位、跟踪到位、处罚到位,充分发挥严管重罚高压震慑作用。
(四)持续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秋、冬季是扬尘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检查,进一步完善应急措施,开展扬尘污染防治自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措施,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
(五)着力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各县区要积极推动,积极使用网上监管模式。目前我局已启用电子签章,通过监管平台下发电子表单,逐步实现监管过程无纸化、智慧化。各县区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借助现代化、科技化管理弥补自身力量不足。逐步使用监管平台程序化、规范化、习惯化,做到从“催我使用”到“我要使用”。以便完善监管平台的功能,最终打造完善便捷的智慧监管平台。
(六)扎实推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亳建消〔2024〕6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当前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及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序时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抓紧整改,切实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对于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要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依法查处。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项目整改和责任单位及人员处理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24年10月18日下班前回复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