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46755725Y/202409-00012 | 组配分类 | 审计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亳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22日在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王玉红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防范化解风险、助力惠民政策落实、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高质量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
——财政总体运行平稳。2023年,财政部门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开展常态化财税调度工作,努力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2亿元,较上年增收4亿元,同比增长12.9%。
——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围绕基本民生领域和民生实事项目,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加强资金调度,强化资金保障。2023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420亿元,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城乡社区等支出增支明显,分别较上年增长8.1%、8.4%、34.8%、32.2%。坚持“三保”优先支出,全市“三保”支出219.7亿元。市级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亿元,激励县区高质量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完善财政管理体系。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率先在全省实现市县乡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全覆盖。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梳理市级现有及部门拟出台的奖补政策58件,清理收回资金1.3亿元。将财政涉企信息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免申即享”系统融合联通,实现“免申即享”三网联通,发放奖补资金5.8亿元、惠及企业9895家。
——高效推进审计整改。建立“一旬一调度、一月一起底、一季一督查”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实行“三单三书三函三审”整改管理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质量的意见》,编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及整改结果认定标准工作指引,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2023年,市委、市政府先后12次听取审计整改工作专题汇报。截至2024年7月底,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八个方面16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63个,其他3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整改完成率98.2%。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2.8亿元,促进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66项,追责问责31人次。
一、市级预算执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亿元、转移性收入111.8亿元,收入合计147亿元、支出合计14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44.4亿元、支出合计44.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5.7亿元、支出合计5.7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8.7亿元、支出合计6.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2.3亿元。
重点审计市本级预算编制、预算收入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和零基预算改革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四本预算交叉安排资金。2家单位2个专项资金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两本预算交叉安排,合计124万元。
2.收入预算编制与实际偏差较大。2023年度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40.8亿元,实际完成收入13亿元,仅占年初预算31.9%。
3.个别收费项目未编制收入预算。2023年市财政收到309省道车辆通行费收入5500万元,未纳入市本级收入预算。
4.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2年1个县区未对22家国有企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5.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2家单位设备采购、档案管理服务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涉及合同金额378万元。
6.预算编制不细化。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未细化到项目部门和单位,涉及377万元。
7.多编制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1家单位将应由某开发区支付费用的6辆车编入部门预算,多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4万元。
8.个别单位收入未有效统筹。1家单位未将上年度经营收入结余纳入预算,涉及金额418万元。
(二)收入管理方面
1.财政自给率偏低。2023年市本级财政自给率32.3%,较去年降低0.6个百分点,低于全省财政自给率13个百分点,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较大。
2.税源结构不优。2023年市本级税收收入完成24.5亿元,其中某集团实现地方税收15.5亿元,占市本级税收收入比重63.3%,市本级财政收入来源单一,抗风险能力不强。
3.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一是2家单位行政处罚等非税收入未收缴到位,涉及1201万元。二是4家单位电费、车辆通行费、门面房房租等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涉及1943万元。1个县区还原房屋差价找补款4455万元未上缴财政。三是1个县区财政专户存储2019年以前的非税收入2056万元,超过4年未缴库。
(三)预算绩效方面
1.部分信息化项目未发挥效益。6家单位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建成后低效闲置,未发挥预期效益。
2.个别专项资金效益不高。1家单位向5家已注销企业发放商贸发展专项资金18万元,另有16家企业享受奖补资金后于当年注销,涉及资金192万元。
(四)零基预算改革落实方面
1.超需求安排预算资金。市财政未根据资金实际需求统筹核定预算,为当年未实施的11个项目安排预算2939万元。
2.部分存量资金未盘活。13家单位将25项2022年以前产生的沉淀资金,存储在财政代管账户,涉及资金1259万元。
3.公物仓建设推进缓慢。自2023年7月市级公物仓建立以来,截至审计日,仅有3家市直单位将15件闲置固定资产缴入公物仓,公物仓未充分发挥效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15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对2个县区实施了“上审下”财政收支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支出不规范。一是1家单位超预算支出专项资金,涉及755万元。二是1家单位无预算支出乡村振兴帮扶点办公楼建设及装修费55.9万元。三是1个县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以拨代支,涉及金额132万元。四是5家单位挤占专项经费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开支,涉及金额136万元。五是1家单位违规向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发放支持新兴工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涉及51万元。六是3家单位超进度提前支付工程款,涉及501万元。
2.预算执行率低。12家单位安排的41个项目,当年支付率为0,涉及预算金额1.9亿元。
3.专项资金被收回。1家单位因谋划不实,造成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长期闲置,2022年已被省财政收回,2023年又被收回1618万元。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1.提前列支费用。1家单位提前支付水电费853万元,经测算,预付款项约30个月才能完成冲抵。
2.重复支付费用。一是1家单位重复支付服务费88.9万元。二是1家单位重复支付考务费9.9万元。三是1个县区重复支付营养餐配送费795万元。四是1家单位重复支付不锈钢门套等采购款项,浪费财政资金28.1万元。
3.多支付过渡安置费。1个还原小区具备还原条件后未及时还原安置,导致财政多支付8个月过渡费,合计568万元。
4.非必要支出。一是7家单位支出不必要的绿植花卉费用19.5万元。二是1家单位实施非必要装修,对吊顶上方无需粉刷的部位施工了抹灰和乳胶漆,浪费财政资金33.3万元。三是3家单位将政务公开服务、绩效自评、信息价编制等能由本单位自行完成的工作,委托给第三方,形成不必要支出28.5万元。
5.多配办公设备。12家单位超标准多配计算机567台、复印机15台。
(三)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1.公务接待不规范。一是1家单位在已支付维修费用的同时,报销机器维修人员接待费用4331元。二是1家国有企业先接待后审批,涉及招待费46万元。
2.违规发放津补贴。一是1家国有企业违规为20名企业负责人报销学历教育费用91.4万元。二是1家单位挤占项目资金发放年休假补助20.4万元。三是1家国有企业为职工未成年子女购买团体意外险共计29.8万元。
3.违规培训。1家单位违规参加市外付费类培训活动,涉及32.5万元。
4.违规出借资金。1家单位违规向施工单位出借资金200万元。
5.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一是1家单位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涉及金额11.4万元。二是1家单位公务活动未经审批自行安排车辆,涉及租车费用1.8万元。1县区的26家单位,签订合同长期租车,涉及金额446万元。三是1家单位执法执勤车辆全年用车178次,其中140次用于非执法执勤业务。
三、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市本级专项债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2家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债务方面
1.个别专项债资金长期闲置。百花园项目专项债资金1亿元,自2020年7月长期滞留,导致多支付利息971万元。
2.专项债孳息未上缴财政。7个专项债项目,均已竣工验收,专项债资金孳息合计1520万元未上缴财政。
(二)市属企业重大风险防控方面
1.公司运营未聚焦主责主业。1家国有企业未聚焦主责主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低,2020年至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集团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1%、12.3%、12.1%。
2.重大投资管控不到位。2020年至2023年,1家国有企业出资2027万元成立5家子公司,其中2家“僵尸企业”、3家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
3.违规开展融资业务。一是1家国有企业违规以自来水输送管道等公益性资产融资,已收到融资款4100万元。二是1家国有企业所属3家子公司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涉及金额6245万元。
4.大额往来款长期未处理。一是1家国有企业预付账款4049万元超过2年未清理,应收账款817万元逾期超过2年未收回。二是1家国有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应收账款3亿元未收回,存在财务风险。
5.部分租金未收缴到位。1家国有企业运营的商业综合体项目有18家商户拖欠租金255万元。1家国有企业运营的停车场、商铺等资产,商户拖欠租金40.1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优化营商环境、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和乡村振兴等4项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
1.保证金管理不规范。一是2家单位实施的4个项目,违规收取企业保证金2270万元。二是未及时清退涉企保证金。2家单位23个项目,未在规定期限退还涉企保证金458万元。1家单位未及时退还41个房地产项目资本金725万元。三是1个县区25个项目违规拒绝投标企业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仅接受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涉及合同金额7.9亿元。
2.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县区2023年“免申即享”资金应拨付企业104万元,截至审计日仍未拨付。
3.个别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家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97万元,超过2年以上。
4.违规设置排他性条款。6家单位组织招标的6个项目违规设置排他性条款。
(二)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方面
1.公租房空置率高。2个开发区公租房空置共1200套,空置率分别为59.8%、11.7%。
2.违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2个县区违规向有住房人员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涉及32人、3.3万元。
3.违规发放农民工进城购房契税补贴。1家单位违规向财政供养人员发放农民工进城购房契税补贴,涉及265人、261万元。
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严格。1家单位监管不严,导致1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被骗取58.3万元。
(三)就业保障政策落实方面
1.骗取岗位补贴资金。1个县区有2人提供虚假申报资料,骗取公益性岗位个人补贴3.4万元。
2.违规发放就业保障资金。1个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16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保障资金8.2万元。
3.为个别不符合条件人员安置公益性岗位。全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中,有1人同时在企业担任法人代表,7人任企业股东。
(四)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方面
1.提前支付项目资金。1个县区现代化养牛大棚项目,项目未开工,已向施工方提前支付项目资金728万元。
2.部分资金、资产闲置。1个县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828万元未安排使用,滞留在运营单位账户。1个县区投资914万元建设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车间自2022年闲置至今。
3.部分乡村振兴资产被无偿占用。1个县区4个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被无偿占用。
五、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城市绿化工程、公共投资等2个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绿化工程方面
1.苗木信息价发布机制未建立。截至2023年9月,1家单位未按规定发布苗木价格信息,造成园林绿化工程造价依据混乱。审计抽查5个园林绿化项目发现,5个项目均因我市无苗木市场指导价,造成控制价编制虚高2012万元。
2.部分项目过度设计。一是购置名贵树种。1家单位购置单价8.1万元/棵的造型油松用于绿化工程,涉及81万元。二是增设高档景观石。1家单位铺设非必要景观石,增加财政支出230万元。三是重复设计。1家单位重复设计龙凤新河景观绿化,多支付设计费39万元。
3.部分项目损失浪费。一是1家单位未按合同扣减施工单位少栽的造型罗汉松等苗木工程款,造成财政资金损失451万元。二是1家单位将百花园项目养护期内苗木直接铲除,造成损失浪费121万元。三是1家单位违规处置子建路乔灌木等绿化项目,造成损失浪费49.6万元。四是1家单位苗木基地1680棵美国红枫去向不明,涉及金额39.2万元。五是1家单位用银杏代替水杉,单株增加费用947元,涉及92.7万元。
(二)公共投资方面
1.招投标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一是1家单位道路硬化加宽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447万元。二是4家单位职工餐饮服务等4个项目,应集中采购未集中采购,涉及1180万元。三是7家单位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涉及45个项目、合同金额3164万元。
(2)个别项目伪造投标文件签订合同。1家单位中央空调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伪造投标文件套取财政资金231万元。
(3)个别项目涉嫌串标。1家单位中心城区路灯维护项目涉嫌串标,中标金额1795万元/年。
(4)量身定制招标文件。1家单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7项技术指标涉嫌量身定制,涉及中标金额1185万元。
2.标后监管存在问题。一是1家单位高于协议价多支付设计费54.9万元。二是1家单位程序倒置,未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即进行发包,涉及金额3565万元。三是1家单位将中标价1487万元的亳芜绿化工程项目,违法转包给民营企业。四是6家单位实施的16个项目,施工单位将其工程项目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涉及合同金额1.8亿元。五是2个政府投资项目因现场管理缺失造成土方流失、弃置,涉及土方33.2万方,经测算损失金额774万元。
3.工程造价存在问题。一是2家单位2个项目多编制控制价1299万元。二是1家单位西关排涝泵站项目签订补充合同虚增运费,套取财政资金74.4万元。三是2家单位2个项目,违背合同约定计价原则签定变更意见,造成财政资金损失108万元。
4.基本建设程序存在问题。一是9家单位89个项目未办理相关手续就开工建设。二是5家单位6个项目违规变更项目人员,应收未收违约金168万元。三是4家单位实施的4个项目未按图施工,涉及金额828万元。四是1家单位综合馆建设工程项目超概算339万元,未报原概算审批部门批准。
5.项目质量管理存在问题。一是1个项目以次充好,以瓷砖代替大理石等,造成多支付工程款80.3万元。二是9家单位13个项目在部分苗木不符合规格要求的情况下,出具验收合格意见,涉嫌虚假验收,涉及合同金额4342万元。三是1所学校图书馆涉嫌采购盗版书籍,涉及合同金额38.3万元。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漏记固定资产。6家单位漏记固定资产,涉及房屋7181平方米、土地3185平方米,涉及金额2624万元。
(二)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4家单位未将已报废、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销,涉及房屋2处、汽车3辆。
(三)固定资产低效闲置。2家单位3处房产闲置,涉及1176平方米。
(四)违规处置安置房。1个县区监管不力,2023年回购的安置房,其中5套被开发商擅自出售,涉及回购房源面积628平方米、金额354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加强前期工作谋划,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执行时效性和规范性。强化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加强日常调度,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促进收入均衡入库、质量提升。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从预算源头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招投标监管,规范采购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加大预算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力度,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二)进一步推进高质量发展。统筹财政资源,做好财政资金科学分配、规范管理和跟踪问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支持改善基本民生和市场主体发展。聚焦乡村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引导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将保障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
(三)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及省工作要求,研究部署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当前重点工作。及时掌握债务增减变化情况,及早发现债务风险。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对国有企业股权投资、资金出借担保等重大事项监管。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大闲置、低效资产清查处理力度,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四)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推动完善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从源头上杜绝“屡审屡犯”问题。坚持发挥监督合力,强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提高审计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