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410-00062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解读《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31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0月12日印发了《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做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4〕32号)。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精准性,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对《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亳政办秘〔2021〕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24年版《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科学编制和实施《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通过科学预警和及时响应,可以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减排比例,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保障我市居民享有良好的空气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研制和起草过程
《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于2024年6月启动修订工作。7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书面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7月24日至8月3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8月19日,征求了市建材商会、市中药材协会以及10家工业企业意见建议。8月27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9条意见均已采纳,并开展风险评估报送市委政法委备案。2024年10月12日以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主要目标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主要任务
《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主要包括预警等级以及启动条件、应急响应、信息报送与总结评估。
(一)重污染天气预警。按照预测的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划分为3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根据预测空气质量变化,市环委办及时制作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明确预警级别、预警启动时间、预警解除时间等内容,报相应层级领导审批后发布。
(二)应急响应。根据预警发布等级,实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按要求组织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视情开展建议性措施等。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按时终止应急响应。
(三)信息报送与总结评估。预警发布、调整、解除文件签发后及时报备;应急响应期间报送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报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复盘报告;每年对上年度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六、创新举措
《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创新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更换应急指挥机构。
取消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修订为由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二)调整预警分级。
1.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PM2.5日均值>115 微克/立方米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修订为: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2天以上;
2.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PM2.5 日均值>115 微克/立方米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修订为:日AQI>200持续2天或日AQI>150持续3天以上;
3.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AQI日均值达到500;或PM2.5日均值>11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PM2.5日均值>150微克/立方米将持续2天及以上。修订为:日AQI>200持续3天且日AQI>300持续1天以上。
(三)细化预警发布。细化不同预警等级报批要求;黄色预警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批准后发布;橙色预警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批准后发布;红色预警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发布。预警信息批准时,同步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为持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通信体系,确保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体系,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等工作,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气象数据、各级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数据共享。
下一步,将结合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安徽省等区域监测预报,以及中央气象台环境气象公报、霾预报等,我市重点关注苏皖鲁豫交界区域污染变化,综合研判分析亳州污染等级、污染物浓度等。依据区域风场变化,分析研判上风向污染传输来向、到达时间和历时时长等,重点加强上风向工业企业、秸秆焚烧、露天作业等污染排查管控,促进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持续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八、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科室:大气科
解读人:朱华龙
联系方式:0558-523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