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3031381/201802-00501 | 组配分类 | 制度安排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政务公开 新闻发布 |
名称 | 中共亳州市委宣传部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2018年度) | 文号 | 亳宣通〔2018〕8号 |
生成日期 | 2018-02-15 | 发布日期 | 2018-02-15 |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皖宣通字〔2017〕4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责任主体
各级政府机关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新闻办、政务公开办是推进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单位。政府新闻办就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
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是政策制定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解读人、第一发言人”,相关负责同志和业务人员是发言人。
政务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或相关涉事责任单位。发生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当地政府是第一回应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和第一发言人。涉及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相关责任单位是第一回应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和第一发言人。
二、健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一)新闻发布分类工作机制。
根据新闻发布工作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及各单位工作与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的密切度、关联度,确定新闻发布的次数和形式:
第一类: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密切关联的单位,1年至少举办1次专场新闻发布会、每半年至少举办1次网上新闻发布。发布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招商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业发展局、市水务局、市扶贫局,市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第二类: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关联度比较密切的单位,每半年至少举办1次网上新闻发布。发布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直工委、市文明办、市信访局、市法制办、市政办(外事办、金融办)、市编办、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宗教事务局、亳州银监分局、人行亳州支行、工行亳州分行、农行亳州分行、中行亳州分行、建行亳州分行、农发行亳州分行、徽行亳州分行、邮储银行亳州分行、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亳州供电公司、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类:其他单位,每年至少举办1次网上新闻发布。
市直各单位遇有重要政策出台、重大活动举办、突发事件发生等,要及时进行新闻发布。
(二)新闻发布协调机制。
各级政府新闻办、政务公开办建立新闻发布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就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工作进行协商,制定和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方案。
(三)新闻发布评估机制。
市政府新闻办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委会,对各县区、各单位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进行评估,系统分析新闻发布场次、发布议题、发布策略、新媒体环境下新闻发布的行为与效果,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四)新闻发布考核问责机制。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将各县区、各单位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纳入党委宣传部和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定期对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处理,并建议有关单位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规范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会工作程序
(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是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的重要平台。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先由发布单位向市政府新闻办提出申请。市政府新闻办审核认为需要召开的,由发布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报市政府秘书长审批。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政务公开办对新闻发布会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发布形式等协调把关。涉及全市的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等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办指定地点召开。针对不同新闻发布主题,创新新闻发布形式,组织新闻媒体深入一线,进行采访和深度报道,提升新闻发布实效。
(二)列入新闻发布会计划的单位,拟定新闻发布主题、日期后,提前5个工作日填写《新闻发布会举办申请表》,报经市委宣传部批准,与市政府新闻办商定新闻发布的具体时间、地点、邀请新闻媒体范围。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媒体记者参加会议、采访报道,新闻发布单位负责会务工作。必要时,新闻发布单位可商市政府新闻办邀请市外新闻媒体来亳专程采访报道。新闻发布会原则上要按计划举办,不能如期举办的,相关单位应提前向市政府新闻办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拟召开时间。
(三)专场新闻发布会一般由一家单位举办,因工作需要,也可由两家或多家单位联合举办。两家以上单位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新闻发布主题,报经市委宣传部批准,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新闻发布的相关工作。
(四)各单位网上新闻发布工作按照市政府新闻办通知要求执行,新闻发布稿经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传真到市政府新闻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hbzwxb@163.com,由市直媒体网站负责在网上发布。
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新闻发布会组织工作。
四、严格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时效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发布口径,统一发布人员,持续主动发声。
重大政策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市政府和单位网站以及相关媒体发布,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政策吹风会。
五、巩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宣传阵地
市直新闻单位和有关单位要主动与市政府新闻办对接联系,发挥各自优势做好新闻发布的宣传报道工作,讲好亳州故事,传播亳州声音。
(一)报纸。在亳州晚报开设“政务发布”专栏。
(二)广播电视。在亳州广播电视台《亳州新闻联播》《药都新闻联播》等栏目中播发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相关报道。
(三)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新闻发布”专栏。中国亳州网、亳州视听网开设“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专题网页,设立发布预告、发布会文字和视频实录、社会反响等栏目,批准适时进行网络直播,全市各级政府网站根据要求予以转载。
(四)新媒体。市政务微博微信“亳州发布”、市直媒体“两微一端”以小视频、H5、图解等形式及时推送。
六、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既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执行者,也是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保障。市直单位新闻发言人原则上由该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每单位可确定1-2人,同时确定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新闻发言人要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职尽责,根据授权发布信息、阐述观点立场、解疑释惑。要积极主动了解舆论关注的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热点问题,并及时反映上报、主动妥善回应。新闻发言人应参加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新闻办公室每年初应向市政府新闻办报送新闻发言人个人信息。市政府新闻办每年将举行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切实提高全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水平。
七、全面做好重要时段新闻发布工作
2018年,适逢改革开放40周年,建市18周年,要举办系列新闻发布会,组织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关联的部门,与市政府新闻办共同商定具体发布内容,报市领导审批后,确定发布时间、发布地点、发布形式。
1.发布部门:市委改革办等牵头改革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卫计委等经济社会发展主管部门。
2.发布内容:结合建市18周年,发布改革开放举措,重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等。
附件:2018年市直部分单位新闻发布会计划安排一览表
中共亳州市委宣传部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2018年市直部分单位新闻发布会计划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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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举办单位 |
拟发布主题 |
拟发布时间 |
1 |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 |
亳州市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工作 |
1月 |
2 |
市发改委 |
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
4月 |
3 |
市卫计委 |
市卫计委“全面保障母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
4月 |
4 |
市统计局 |
2018年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
4月 |
5 |
市扶贫局 |
谯城区、蒙城县摘帽工作情况 |
4月 |
6 |
市经信委 |
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通报 |
4月 |
7 |
市安监局 |
2018年亳州市安全生产月工作开展情况 |
5月 |
8 |
市文旅局 |
2018中国(亳州)芍花养生文化旅游节 |
5月 |
9 |
市教育局 |
有关招生政策 |
6月 |
10 |
市国土资源局 |
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 |
6月 |
11 |
市食药监局 |
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
7月 |
12 |
市水务局 |
市水务局2018年重点水利工程及水资源管理工作 |
7月 |
13 |
市房产局 |
2018年上半年市房产局重点工作情况 |
8月 |
14 |
市人社局 |
亳州市共享发展行动进展情况通报 |
8月 |
15 |
市人民检察院 |
围绕公益诉讼核心,推进全面多元监督 |
8月 |
16 |
市公管局 |
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
9月 |
17 |
市工商局 |
强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
9月 |
18 |
市质监局 |
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 |
9月 |
19 |
市药发局 |
2018年药博会相关情况 |
9月 |
20 |
市招商局 |
2018年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 |
10月 |
21 |
市商务和粮食局 |
全市商务经济运行情况 |
10月 |
22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深化“放管服”改革 |
10月 |
23 |
市城乡规划局 |
市城乡规划局空间规划工作相关情况 |
10月 |
24 |
市教育局 |
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情况 |
10月 |
25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展示 |
10月 |
26 |
市民政局 |
亳州市社保兜底相关工作情况 |
11月 |
27 |
市纪委 |
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发布会 |
11月 |
28 |
市经开区管委会 |
亳州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
12月 |
29 |
市住建委 |
市住建委重点工程建设有关情况 |
12月 |
30 |
市公安局 |
2018年度公安工作开展情况 |
12月 |
31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8年交通运输工作情况 |
12月 |
32 |
市质监局 |
产品质量抽查报告 |
12月 |
33 |
各有关单位 |
改革开放40周年各领域改革措施、进展及成效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