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3031381/201702-00478 | 组配分类 | 改造计划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亳州市 2016年 农村危房改造 创新计划 |
名称 | 亳州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创新计划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7-01-11 | 发布日期 | 2017-01-11 |
各县区住建委、委属有关科室:
根据省、市对民生工程部署的要求,我委制定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创新计划如下:
一、加大督查检查频率
市、县区各级住建部门在2016年将加大实施过程中的督查检查频率,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县(区)级检查。各县区住建委每月应对上月各乡镇上报进度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不少于上月进度的30%,检查应建立台账,并及时报送市住建委;
2、市级督查。市住建委全年将组织不少于4次的全市督查,每次督查均采取随机督查的方式,每县区抽取2个乡镇,每乡镇抽查10户;
3、绩效评估。拟借鉴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评估方式,引人第三方机构在年底对县区开展绩效评估。
二、加强危房改造业务培训
一是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二是联合检察院、市扶贫办等部门,结合扶贫政策、预防职位犯罪等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讲活动。
三、细化信息报送制度
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和月报表报送制度,明确规定县区每月应报信息数量、报表格式、内容要求、上报时间等,并将报送情况纳入月度考核。
四、落实信息公示制度
进一步落实《亳州市民生工程项目信息网上公示制度》,在市住建委网站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网上信息公示内容,并督促各县区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和完善网上公示内容,要求15个有效工作日内将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挂网公示,数据定期更新,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完整、真实。
五、细化月度考核
市住建委完善了月度考核细则,将改造进展情况(包括开工情况、竣工情况、打卡发放情况、信息录入情况等)、县区调度情况、督查检查情况、信息上报情况、月报表报送情况、其他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的工作部署情况等均纳入月度考核内容,实行量化打分,每月排名即根据考核情况进行。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