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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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85895876/201512-00210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气象局 主题分类: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部门预算
名称: 安徽省气象局2013年部门预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12-12-27 发布日期: 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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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气象局
主题分类: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部门预算
名称: 安徽省气象局2013年部门预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12-12-27
发布日期: 2012-12-27
安徽省气象局201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2-12-27 00:00 信息来源:安徽省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3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部门基本概况
   一、省气象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中国气象局下发的《关于批复安徽省气象局机构设置的通知》(气发[2001]147号),安徽省气象局主要职责是:发展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发布气象预报,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
   二、安徽省气象局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2013年我局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抓好《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工作的决定》(皖政发〔2006〕63号)和《中国气象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为安徽农村改革发展服务合作协议》、《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1〕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等文件的落实,围绕《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启动《安徽省气象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皖发改规划[2011]870号)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工程,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提高气象预报预测能力,扎实做好气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全的服务保障工作,努力为安徽实现经济、文化和生态强省,加快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一是深入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省、市、县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编制,强化部门合作,积极引导各方面力量发展气象防灾减灾基础事业,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及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大非工程性措施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以政府组织管理为主导,以公众、企业、社会组织为主体,以气象信息员为骨干的气象灾害防御社会参与机制。
   二是强化气象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工作。努力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重点加强淮河流域及其它中小流域旱涝、山洪地质灾害和全省强对流、低温雨雪等极端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服务,加强灾情的收集上报,推进气象灾害影响定量评估,努力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和各项气象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面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决策气象服务,研究热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疏通气象信息传输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决策气象服务的针对性、敏感性、综合性和时效性。切实做好公众气象服务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重大社会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与通讯运营部门联合建立“绿色通道”,推进气象灾害联络员预警手机短信全覆盖和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全网发布。充分发挥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加工系统的作用,依托精细化预报产品强化气象服务产品的加工和包装,提高公众气象信息的多样性和精细化。积极探索面向水文、交通、旅游、能源等重点领域气象服务新机制、新途径和新方法,延伸服务链条、提升科技水平。
   三是继续做好气象为“三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全省气象为农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与省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国土等部门的合作,深入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中央 “三农”气象服务重点县的建设任务,组织实施乡村气象服务专项,着力完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和农业气象观测网络,建立县级气象灾害和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平台,推广应用乡村综合信息自助终端,完善信息发布网络,构建省、市、县联动的乡村气象服务支撑体系和保障机制。做大做强“安徽农网”,推进“安徽新农村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加强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扎实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农业气象灾害评估和风险转移联合实验室建设,开发以“天气指数产品”为主导的各类政策性农业保险气象服务产品,提升农业气象灾害堪灾定损评估技术,深化农业保险气象服务。面向县、乡镇政府和农技部门提供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大宗作物产量预报、农作物长势监测、气候预测、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土壤墒情、农作物病虫害气象条件预报服务;面向农民提供天气预报和农用天气预报服务;面向大型农产品基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等提供个性化专项气象服务。
四是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工作。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完善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和作业指挥系统建设,加快建设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站点,及时进行增雨、消雹、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有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高我省的防灾减灾能力。推进安徽省飞机人工影响天气综合基地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支撑和保障农业生产的能力。
     五是切实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积极创造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和法制环境。进一步提升气候变化基础科学研究和业务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性科技支撑作用,特别是要积极为制定和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等主体功能区规划,做好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主动参与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重点组织完成省级暴雨洪涝灾害风险评估业务试点任务。继续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业务服务和管理,完善风能资源利用的业务和管理,为地方风能详查站点勘察、风能评估、风电场建设及风能预报提供技术支撑。
   六是扎实推进现代气象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快气象现代化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合肥、芜湖2个试点市和交通气象、农业气象、旅游气象、水文气象4个重点领域的试点工作。继续深化公共气象服务业务改革。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探索和完善公共气象服务机构的运行管理机制,针对不同属性的气象服务,建立不同的管理机制。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产品加工制作、产品分发和实时业务监控系统等组成的公共气象服务业务支撑系统,完成流域级“防汛抗旱气象保障系统”建设,完善“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和“交通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逐步建立电力、旅游等专业气象服务业务系统。努力推进预报预测业务发展。继续推进和完善现代天气业务行动计划,开展预报业务能力建设项目和预报员专项。加强短临预报业务技术应用研发,加强数值预报产品释用,进一步完善精细化预报业务系统,丰富客观要素预报产品集。继续加强气象观测业务系统建设。继续完善综合观测系统,重点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与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年度自动气象站和自动雨量站建设,推进基准站站网调整工作,完成铜陵雷达和芜湖风廓线雷达业务运行,启动宣城雷达选址及可研编制。加强观测业务内涵建设,组织开发观测产品综合显示与报警平台,完善观测数据实时质量控制流程与配套软件平台,进一步发挥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监控平台的应用效益。
   七是着力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国气象局《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年度任务。加强安徽省大气科学与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淮河流域中尺度观测与应用试验基地和农业气象灾害评估及风险转移联合实验室建设,提高气象科技研发能力和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围绕安徽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需求,加强精细化气象要素预报、高速公路大雾预报、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中小流域暴雨与山区地质灾害气象监测与预警预报技术、农业气象预报以及风能、太阳能精细化评估与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力争在重大气象灾害监测评估、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交通气象监测预警以及粮食安全气象保障等方面实现突破。深化与中科院合肥分院、38所、中科大等合作,联合组建大气光学工程技术中心,联合开展江淮地区大气物理与大气化学综合试验、农村信息技术应用。着力加强市县气象科技创新工作。建设配置合理、高度共享的气象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立气象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系统,改革科研开发组织管理方式,设立面向基层科技研发专项,强化市级气象科技工作目标考核。完善科技资源配置、成果评价、成果转化机制,加大科研成果业务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强科技与业务服务有效衔接。
八是全面推动“十二五”规划的落实和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与省气象局已经联合印发了《安徽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皖发改规划[2011]870号)。2013年重点抓规划项目的落实。重点是对《中尺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工程(二期)》(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气象保障工程)、《安徽省粮食增产气象保障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和组织实施。
   三、201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的中心任务,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工作的决定》(皖政发〔2006〕63号)和《中国气象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为安徽农村改革发展服务合作协议》,《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1〕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等文件的落实,围绕《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落实安徽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重点优先安排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项目,保障气象工作为领导决策和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不断提高;优先安排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安全福祉服务的气象业务服务维持经费和建设项目,不断提高气象现代化水平,提升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优先安排涉及为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服务的项目,保障气象为农服务的目标落到实处;优先安排为安徽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项目建设,全面发挥气象工作在我省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我局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遵循延续性、需求性、层次性和合理性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有保有压和注重绩效。
   四、部门预算构成和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
   安徽省气象局2013年部门预算由本级预算和1个所属单位预算组成。根据2013年省级基本支出供给政策(详见《安徽省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安徽省气象局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预算供给形式    类/档        定额标准
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全额  事业一档   8,500

   2013年部门一般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部门无组织收入,部门可支配收入1042.3万元。
   二、2013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201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042.3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1042.3万元。
   三、201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3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3项,总金额901.0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901.0万。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2013年项目出安排情况说明。
   人工降雨业务经费30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二)安徽省气象局本级2013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地方气象业务维持经费136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2、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业务运行维持经费113.0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3、气象决策服务经费25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4、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维持费50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5、人工降雨经费100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6、新一代天气雷达运行费150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7、设施维护经费12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8、业务用计算机购置经费20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9、中尺度自动气象站网系统建设经费50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10、自动气象站和自动雨量站运行维护经费85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11、安徽农网专项经费100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12、人工影响天气弹药仓储运输维持经费10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13、远程可视天气会商系统运行维护经费20万元,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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