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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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85895876/201605-00074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气象局 主题分类: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2017年预算
名称: 亳州市气象局2017年财政预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1-26 发布日期: 2017-01-26
索引号: 485895876/201605-00074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气象局
主题分类: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2017年预算
名称: 亳州市气象局2017年财政预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1-26
发布日期: 2017-01-26
亳州市气象局2017年财政预算
发布时间:2017-01-26 00:00 信息来源:亳州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亳州市气象局预算总收入21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3万元。

    为明确责任并保证收入预算任务的完成,同时批复你部门组织的收入预算0万元,其中:应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0万元,应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应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应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关于2017年气象部门预算经费编制的说明

亳州市气象局

(2016年8月31日)

    2017年亳州市气象局申请市财政预算共计9项,预算资金共计人民币贰佰壹拾叁万元整(¥2130000.00元),现将具体编制依据说明如下:

    一、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申请财政拨款62万元。2017年市气象局中央在编事业人员24人,其中副高级工程师3人、中级工程师12人、助理级工程师9人。国家确定气象部门经费保障实行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2015年8月,安徽省财政厅与安徽省气象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落实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通知》(财农【2015】1151号)再次明确对于我省中央编制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以保障气象干部职工享受当地同等待遇。经测算,2017年我局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共计62万元。(项目依据文件:《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通知》财农【2015】1151号)

    二、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申请财政拨款8万元。通过近年来不断建设,我市自动气象观测站监测网规模日益扩大,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地方气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但中国气象局下拨的自动气象观测监测系统运行维持经费逐年下降,2015年起除国家区域骨干站网以外的区域站运行维持费不再下拨。目前,我市境内共有多要素自动气象站110个、单雨量站37个、高速公路气象站11个、自动土壤水分站6个、GPS/ MET水气观测站4个、农田小气候观测仪20个、大气电场仪10个,根据《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落实中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运行维持经费的通知》皖气办发【2014】9号文件要求,市气象局承担全市各类自动气象站数据中心运行、故障维修、备件储备(按现有设备1/3储备)等职责。经测算,需列入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8万元。(项目依据文件:《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财农【2013】92号和《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落实中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运行维持经费的通知》皖气办发【2014】9号)

    三、气象信息传输及管理,申请财政拨款8万元。亳州市气象台对全市中小学校长、党政机关领导、乡村防汛责任人和种养殖大户约2.12万用户发布气象短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信息发布平台的网络使用费和信息服务费。(项目依据文件《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亳政办【2009】42号)

    四、乡镇气象站建设与为农服务经费,申请财政拨款50万元。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2】52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财农【2013】92号、《安徽省气象局亳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亳州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合作协议》和《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亳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从2013年起,每年在全市建设8个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和8个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根据市美办、市财政局和市气象局联合下发的《亳州市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和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建设方案》亳美办【2013】7号文件,2013-2015年已建设48个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和示范村,2016年正在建设16个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和示范村,2017年将按照文件要求继续建设16个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和示范村。建设标准:一个特色农业气象观测站(具备大田实景观测功能);一个村级综合农村信息服务点(配备计算机及打印机一套、一套气象预警信息接收设备、一名兼职气象信息员);一组气象科普宣传栏;一套村级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包括农业气象服务方案、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等);一块多媒体信息显示屏(有条件的示范村考虑安装大型室外全彩显示屏),2017年建设16个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和示范村设备购置及维护、乡镇信息员培训、防灾减灾宣传等经费共需50万元。

    五、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经费,申请财政拨款50万元。随着全球极端天气的频发,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服务“三农”作用尤为突出。2015年亳州境内干旱频发,人工增雨作业为全市解除旱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人工影响天气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自2009年以来,从主要由地方财政投入逐步发展为“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经费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经费投入逐年加大。根据近年来亳州地区的气候情况,2017年用于人影作业弹药储备需经费25万元;用于人影作业指挥通讯设备购置、人影标准化作业点设备维护、作业车辆运行维护、县乡作业人员的培训、作业人员补贴、作业安全管理等经费25万元。(项目依据文件:《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2】1336号)

     六、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申请财政拨款20万元。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文件要求,取消了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的许可。同时,文件要求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的监管职能,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以及对雷电监测、预报预警和防雷科普的宣传工作。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2017年气象部门将对全市境内油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进行定期的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对中小学等公益类单位进行防雷技术支撑。(项目依据文件:《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七、空域协调,申请财政拨款5万元。2017年亳州市气象局将与济空航管局和南空航管局下属的济南、徐州、蚌埠、商丘四机场和南京、合肥民航空域管制部门进行人影作业空域协调。(项目依据文件:《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2】1336号)

    八、招商引资经费,申请财政拨款5万元。此项经费用于2017年亳州市气象局完成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九、扶贫专项经费,申请财政拨款5万元。此项经费用于2017年亳州市气象局完成市政府扶贫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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