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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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485895876B/202401-00061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气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行政执法,依据
名称: 【职责权限依据】亳州市气象局职责权限依据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4 发布日期: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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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气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行政执法,依据
名称: 【职责权限依据】亳州市气象局职责权限依据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4
发布日期: 2024-01-11
【职责权限依据】亳州市气象局职责权限依据
发布时间:2024-01-11 00:00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气象局职责权限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9年10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1999年10月31日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7日第三次修正。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02年3月13日国务院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002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8号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1月20日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0年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4.《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2003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公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5.《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第21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8月29日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删去《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

6.《安徽省气象管理条例》,1998年6月20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7月28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7.《安徽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05年3月1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经2017年11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对《安徽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8.《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07年8月24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3月3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9.《安徽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2009年5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公布  根据2019年1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公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10.《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2014年9月26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3月3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11.《气象行政复议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号),于2000年4月29日经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2.《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号),于2001年11月12日经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3.《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7号),于2004年7月1日经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14.《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6号),2020年11月13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5.《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3号),2006年7月14日中国气象局局长办公会议和2006年8月14日国家保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16.《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经2007年6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7.《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于2008年11月25日经中国气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8.《气象行政处罚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9号),经2009年3月3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19.《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2020年11月13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3号),2011年9月13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2013年5月31日发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22.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6号),2015年3月6日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23.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7号),2015年3月6日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24.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8号),2015年9月30日公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25.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2016年4月1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26.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0号),2016年4月1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27.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令),2016年4月1日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8.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3号),2017年1月6日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29.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4号),2017年1月6日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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