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和自尊、自信、自强、自主、自立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盲人按摩、文化、体育、法制建设、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区服务、社会保障、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扶持、指导残疾人发展经济,不断提高残疾人经济收入水平,实现残疾人与健全人生活同步达到小康的目标。
(七)承担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八)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开展活动。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康复中心和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工作。
(十一)适时开展残疾人普查登记,开展残疾人证换发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亳州市201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一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3年度收入总计766.8万元,支出总计753.2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13.6万元。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8万元,占100%。
五、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5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6万元,占18.9%;项目支出610.84万元,占81.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3年度决算1.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740.39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8.98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退休人员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731.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7.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残疾人康复644.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3.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610.84万元,主要用于民生工程(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3.2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2.41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0.52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0.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27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8.5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8.50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六、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55.74万元,本年支出355.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11.34万元,支出311.34万元。
1、就业和培训11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和培训。
2、职业康复21万元,主要用于白内障复明手术6万元,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15万元。
3、其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178.34万元,主要用于盲人定向行走项目5万元;代征残疾人手续费28万元;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5.34万;就业工程140万元。
4、其他支出44.4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彩票公益金支出。
、
亳州市残联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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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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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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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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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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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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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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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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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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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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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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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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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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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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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亳州市残联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70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市残联本级和市残疾人劳动就业中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亳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公〔2013〕132号)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50万元,其中,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