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人民检察院 > 三公”经费情况
索引号: 733031381/201909-0202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检察院,“三公”经费
名称: 2018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情况公开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9-27 发布日期: 2019-09-27
索引号: 733031381/201909-0202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检察院,“三公”经费
名称: 2018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情况公开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9-27
发布日期: 2019-09-27
2018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情况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7 00:00 信息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亳州市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67.60

66.34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7.60

7.3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0.00

58.9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0

58.96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6万元,支出决算为66.34万元,完成预算的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保持每年递减态势。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8万元,占1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8.96万元,占88.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 ,保持不变。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保持不变。2018年亳州市人民建议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各部门、单位根据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编报说明)。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 公务接待费支出7.3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2万元,下降2.8%,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合理安排资金。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22万元,下降2.8%,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合理安排资金。2018年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86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因公外单位接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亳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公〔2013〕132号)规定。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96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増加6.96万元,增长13.3%,增长的原因一是根据政府纪要,执法执勤车因工作需要,车辆运行费每辆增长2万元;二是院领导高度重视执法办案工作,加大办案数量和质量,车辆使用率上升;三是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增加。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04万元,下降1.7%,下降的原因是在增加车辆运行的同时,合理安排公务用车支出。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案件办理、公务出差。2018年末,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CBA直播,CBA直播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