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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4987449Q/202004-00007 组配分类: 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
发布机构: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其他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安徽省科技厅发布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暂行不见面审批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14 发布日期: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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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
发布机构: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其他 /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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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安徽省科技厅发布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暂行不见面审批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14
发布日期: 2020-04-14
安徽省科技厅发布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暂行不见面审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4 16:18 信息来源: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在华工作外国专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服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暂停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服务推行不见面审批的公告》要求,自即日起,中央和省属在肥事业单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暂行不见面审批(各地市可参照执行)。经办流程如下:

一、单位申请

申请单位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业务时,可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中“其他附件”一栏上传《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应包括申请编号,申请人信息,申请办理的业务类型,承诺补交材料等内容,需要邮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请留下详细的邮寄地址、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等信息。网上预审已经通过,处于“待受理”状态的业务,可以工作日拨打服务电话(0551-62657061),申请退回修改,上传《承诺书》后重新提交。

二、网上审核

申请单位提交许可业务相关材料及《承诺书》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规定时限内审核通过;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的,优先进行网上审核。

三、许可决定

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业务,申请单位可自行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许可通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延期、变更业务,信息直接推送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上;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注销业务,在《承诺书》填写电子邮箱地址,注销证明电子版扫描件将发送到申请单位指定邮箱;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在《承诺书》填写邮寄地址,许可证将EMS到付邮寄至申请单位指定地址。

四、加强监管

不见面审批的业务,申请单位应严格按照《承诺书》中的承诺,确保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积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查验工作。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将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提供要件原件的,相关情况将录入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列为失信单位,不再适用承诺审批。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依法取消行政决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待疫情结束后,另行通知终止执行时间。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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