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政府办 > 管理政策
索引号: 12341600667931452C/202112-00025 组配分类: 管理政策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30 发布日期: 2021-12-30
索引号: 12341600667931452C/202112-00025
组配分类: 管理政策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30
发布日期: 2021-12-30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30 14:54 信息来源:亳州市住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

业务办理指南


一、“跨省通办”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5.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6.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7.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8.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模式和办理流程

(一)我市缴存职工在异地申请办理业务

1.办理模式

支持线上办理的,实行“全程网办”模式,不支持线上办理的,实行“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模式。

2.办理流程

全程网办:缴存人直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选择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http://bz.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departmentHoem.html?deptCode=34161230000000000000&cityCode=341600000000&cityName=%25E4%25BA%25B3%25E5%25B7%259E%25E5%25B8%2582)或皖事通(亳州)公积金专题等渠道进行身份认证并提交申请。

“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中心综合联系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接收业务受理中心传递的职工申请,并将申请分发至业务部门(管理部),业务部门(管理部)依职工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对业务办理材料进行拍照并传递至中心综合联系人,中心综合联系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将业务办结材料发送至受理中心,同时将业务办理材料原件邮寄至受理中心。

3.办理部门:中心业务部门、各县管理部。

4.办理时限:“全程网办”:即时办结;

“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业务受理地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传递业务需求,业务属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异地缴存职工在我中心申请办理业务

1.办理模式

通过监管平台“跨省通办业务查询”,查询对方中心是否支持线上办理,支持线上办理的,实行“全程网办”模式,不支持线上办理的,实行“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模式。

2.办理流程

全程网办:引导申请人直接登录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业务办理渠道进行身份认证并提交申请,缴存地中心通过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系统进行办理。

“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

1)接收职工申请。中心(管理部)“跨省通办”窗口人员接收缴存职工申请,由职工填写《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跨省通办”窗口人员对职工身份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留存职工身份资料、影像资料及申请表,向职工出具《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2)传递当日职工申请。中心(管理部)“跨省通办”窗口人员对《申请表》进行拍照,登记《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汇总表》,并将职工申请明细及《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中心综合联系人,中心综合联系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传当日职工申请明细及《申请表》发送至缴存地中心。同时中心(管理部)“跨省通办”窗口人员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缴存地中心。

3)反馈业务办理结果及办理材料。缴存地中心“跨省通办”联系人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看前一日接收的由我中心传递的职工申请,并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将业务办结材料发送至我中心综合联系人。次日将业务办理材料原件邮寄至我中心综合联系人,并由综合联系人交送至中心(管理部)“跨省通办”窗口人员。

4)接收业务办理结果及办理材料。我中心综合联系人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看前一日接收的业务办理材料并分发至业务受理部门或管理部,同时登记《业务汇总表》。如职工还需办理相关后续业务,中心(管理部)“跨省通办”窗口人员收到该项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结果后,即可通知职工并为其办理后续业务。中心(管理部)“跨省通办”窗口人员收到职工缴存地中心邮寄的业务办理材料纸质件后,与职工《申请表》一并进行存档。

3.办理部门:业务受理部门、各管理部。

4.办理时限:“全程网办”:即时办结

“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业务受理地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传递业务需求,业务属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CBA直播,CBA直播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