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根据亳政办〔2013〕15号文件规定,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起草全市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和报批或审批工作。
(三)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性规划研究,参与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
(四)统筹城乡规划管理,负责市辖各县、区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市辖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城市其他发展需要控制地区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前的技术论证,并进行审查。
(五)负责城市测绘管理,制定全市城市测绘发展规划和计划,下达测绘和科研任务,负责城市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
(六)对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七)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负责违法建设的认定工作。
(八)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亳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00个,具体情况见下表。亳州市城乡规划局编制25人,目前在职5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0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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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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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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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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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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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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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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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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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成中心城区单元整合规划编制,3月底完成道西片区、北部新城单元规划整合;6月底完成老城区单元整合。
(二)启动市全域空间统筹规划,4月底前形成规划框架
(三)完成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评估。
(四)完成2平方公里高铁站片区规划编制
(五)10月底前完成市展览馆布展设计和施工
(六)完成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编制出2016-2018年建设项目名录,并做好机场、商合杭高铁、引江济淮、平原水库等重大项目规划支撑工作。
(七)做好美丽乡村规划,9月完成《村庄建设发展现状调研及风貌特色研究》工作;指导县区完成年度美丽乡村省级重点示范村中心村规划设计和美丽乡村整县推进规划工作。
(八)指导县区做好古井、大杨、城父、永兴、马店孜、高炉、西阳、岳坊、乐土等9个美丽集镇示范镇的规划工作。
(九)完成中心城区空间特色研究规划。
(十)3月底前完成市政公园亮化设计;新建项目做到亮化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步”。
(十一)1月底前完成22条道路的放线工作;做好红线图、日照分析、项目方案审查等第三方服务工作。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亳州市城乡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亳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1639.37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
亳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收入预算163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9.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0万元,其他收入00万元。
六、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
亳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支出预算163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89万元,占3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141.48万元,占7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七、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亳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1639.3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万元,占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万元,占6.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5.34万元,占1.5%;城乡社区支出1428.32万元,占87%;农林水支出5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54.51万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一)教育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25%,主要是提高了进修及培训的效率和质量,节约了培训费开支。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培训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111.2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3.46万元,增长27%,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和工资改革。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107.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级科目2”预算3.3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25.34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36万元,增长27%,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医疗保险变化。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24.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项级科目2”预算0.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其他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1428.32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971.63万元,增长213%,主要是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目支出增加。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1428.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支持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5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了扶贫支出。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进行扶贫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54.51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4.83万元,增长37%,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住房公积金变化。其中,“项级科目1”预算54.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市城乡规划局及所属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底,市城乡规划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辆,其他用车0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0台(套)。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无出国(境)经费。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规划巡查、政策调研等。
公务接待费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亳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公〔2013〕132号)相关规定。
十一、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附表4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