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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40899250F/202207-00017 组配分类: 质量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在亳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08 发布日期: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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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质量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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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在亳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08
发布日期: 2022-07-08
关于在亳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7-08 08:42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建管〔2022〕30号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监督管理,规范检测机构检测行为,增强检测机构自律意识,促进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我局于5月23-27日,分两个检查组对进入中介超市的29家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2个检查组,检查组由市工程质量管理中心及建设工程检测行业专家组成,对全市29家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检测机构在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技术规范从事检测活动。检查组通过查阅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档案和检测报告档案、查看试验场所及仪器设备等,对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下发29份整改通知书。

二、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共发现存在各类问题共68项,归纳为以下3个方面(具体问题详见附件)。

(一)仅进行登记,无场所、无人员和设备,且未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

(二)检测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如缺少环境条件、所用检测仪器有效期的状态、机构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等。

(三)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检测机构主设备技术档案、人员档案不健全,样品未按标准要求留样,体系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

(一)对在我市无固定办公场所、无检测人员、无检测业务的安徽元正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安徽金源检测公司、安徽省知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5家检测机构,暂不允许承揽我市检测业务。

(二)对存在检测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安徽省建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4家检测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扣信用分,并视情况进行约谈。

四、工作要求

(一)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二)各检测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规范检测行为。在检测技术、检测设备、检测手段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检测报告、检测数据要真实有效,具备可追溯性。

(三)各县、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要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要将检测机构动态监管与施工现场检查形成联动,采取抽查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比对施工现场检测情况等多种形式,形成项目属地监督与行业综合监管相互结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厉查处各种不规范的检测行为和出具伪造检测数据的行为。

(四)各职能部门要加快完善并应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信息化远程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质量检测工作管理水平,切实执行报告实施上传制度,利用信息化功能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杜绝虚假报告。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在全市开展检测业务检测机构的监督力度,规范检测行为,促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规范运行。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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