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210-00075 | 组配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 | 文号: | 亳发改综合〔2022〕288号 |
发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日期: | 2022-10-13 |
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2210-00075 |
组配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 |
文号: | 亳发改综合〔2022〕288号 |
发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日期: | 2022-10-13 |
亳州市“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
前 言
人口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全局性问题。“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人口发展的深度转型阶段,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将发生重要变化,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积极应对人口趋势变化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深刻影响,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安徽省“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亳州市“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本规划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人口发展情况的基础上,阐明“十四五”时期人口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是亳州市今后五年人口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现状
人口总量增速减缓。户籍人口平稳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市户籍人口由2015年的634.95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668.20万人,比2015年增加33.25万人,人口年均增长速度(6.65万人/年)略低于“十二五”时期(6.84万人/年)。常住人口缓慢增长,2020年常住人口为499.68万人,年平均人口出生率为15.55‰,人口自然增长率9.77‰,与2010年相比,呈现增长趋势,全市共增加14.62万人,年均增长0.30%。
人口结构明显变化。性别结构趋向合理化,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比为104.6,略高于2010年的102.83,但相较于2015年时的108.41,已回落至平衡区间内(96-106);按户籍统计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10年的125.57逐渐回落至2020年的110.63,已接近正常范围(103-107)。年龄结构趋向老龄化,与2010年相比,受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影响,2020年0-14岁人口增加14.5万人、增长12.78%;15-64岁人口减少21.73万人、下降6.68%;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21.85万人,增长47.35%,年龄中位数为34.82岁,增长2.51岁,老少比为53.14,增长12.47。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与2010年相比,2020年,全市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规模由2010年的3.21人/户降至2020年的2.73人/户,“三口之家”的核心家庭已成为家庭结构的主体。
人口分布持续优化。“十三五”时期,全市坚持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战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人口分布持续优化,初步形成城市、城镇与乡村协调发展格局,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5年的36.96%提升至2020年的42.5%,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64771人,乡村人口减少618584人,城镇人口提升14.49个百分点。
人口综合素质稳步提升。人口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由2015年的75.4岁提高到2020年的78.5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至2.59‰、4.1‰和8.08/10万人。人口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由2015年末的93.40%提高到2020年末95.32%;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含大专)文化程度的人口数量提升到6710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8.38年。
人力资源状况整体改善。劳动年龄人口数量逐步下降,2020年全市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为264.69万人,较2010年减少18.61万人、减少6.57%,占总人口比重由58.40%降至52.97%。其中,2020年,男性劳动年龄人口达142.16万人、占总人口28.45%,较2010年减少1.27%;女性劳动年龄人口达122.53万人、占总人口24.52%,较2010年减少4.16%。人力资源质量稳步提升,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由2015年的2034人增长至2019年的4668人,其中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重为10.58%,比2015年提升2.47%;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4件,比2015年提升3.6件/万人;博士后工作站总数是2015年的2.3倍。
民生幸福水平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全面胜利,48.95万贫困人口全面脱贫,28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三县一区实现全部摘帽;就业更加充分,“十三五”时期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0.2万人,超出计划目标2.16倍,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以内;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由2015年末的90%提升至2020年末的96.3%,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权利得到依法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
第二节 发展趋势
人口规模缓慢增长。根据全市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变化推算,“十四五”时期全市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增长速度整体呈下降趋势,预计2025年全市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规模将分别达到710万与515万左右。随着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在2024年走出谷底并重新缓慢增长,全市出生人口数量有望快速回升。
老龄化进程逐渐加快。2005年至今,全市少年人口所占比重基本保持稳定在25%左右,但“十三五”时期以来,全市老龄化程度明显加快,未来五年全市65岁以上老人所占比重将超过18%,社会抚养负担将进一步加剧。
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随着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原城市群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群建设的逐渐深入,在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等政策支撑下,亳州市的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人口城镇化率继续提高。
家庭多样化趋势更加明显。家庭居住离散化、关系松散化、生活社会化等特征日益明显。核心家庭、直系家庭仍将是主要的家庭形式,单人家庭、单亲家庭、丁克家庭比例将有所提高,空巢家庭、隔代家庭、纯老家庭、独居老人家庭等将增多。
第三节 面临挑战
人口年龄结构问题将长期影响社会与经济的发展。随着老龄化程度加剧和人口增长逐渐放缓,劳动力供给总量减少,人力资源需求提高,劳动力素质提高较慢、社会抚养压力较重,面临巨大挑战。
适度生育水平提升压力。受前期人口结构影响,未来五年,我市育龄妇女总数持续减少,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较高,群众生育意愿下降,总和生育率明显低于世代更替水平。在短时期内扭转生育率下滑趋势,引导生育水平适度提升并稳定在合理区间将面临较多困难。
人口老龄化应对压力。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减少,社会总抚养比达到 53%,总体负担不断加重。未富先老问题突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基础有待增强。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养老保障制度不够完善,社会和家庭将面临巨大的养老压力。
人口与人才的竞争不断加剧。长三角地区对劳动人口和人才吸引力加强,存量人口增长趋缓,人口流动迁移已成为决定人口发展、城市兴旺的主导力量,我市城市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人口吸引竞争力较弱。
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亟待弥补。教育、就业、人才引进、养老、医疗、生育、普惠托育等领域配套政策需要加快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尚需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仍需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决策、战略规划、政策协调和社会治理等机制建设仍需增强。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六一战略”,抢抓长三角一体化与中原城市群核心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创新人口管理与服务政策,实施积极的人口发展战略。以提升人口发展质量,挖掘“第二次人口红利”为主线,以“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为抓手,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增强人口与人才吸引力”为突破口,以“一老一小”为重心,全方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创造有利于亳州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发展的人口新势能,实现人口发展转型升级,为建设现代化美好亳州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对人口发展事业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领导人口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口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为高质量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共享发展。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更加注重底线公平和机会均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保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促进共同参与,实现共享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注重人口发展政策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处理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之间的关系,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中,充分考虑人口因素,发挥人口能动作用,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健全人口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增强人口发展与相关政策的协调性。
坚持集聚提升,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化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市功能体系,提高城市宜居水平,加快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增强中心城区人口集聚度,将中心城区打造成为集聚创新创业人群的主平台。深入推进特色城镇建设,依据人口流向、产业和资金集聚的方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
坚持改革创新,均衡发展。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和阶段性特征,积极转变人口调控理念,统筹研究完善人口与产业、住房、卫生等公共服务政策,推进生育政策与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完善人口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我市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生育、养育、教育等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人口分布更趋合理,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人的权益有效保障,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提升,人口均衡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人口总量适度增长。全面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积极稳妥实施,生育水平总体趋稳,常住人口数量保持平稳增长。到2025 年,全市常住人口515万人左右。
人口结构逐步优化。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优化,力争2025 年降低到 107 左右。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下降速度有所减缓,人口红利向人才支撑积极转变,劳动力资源供给平稳有序。
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全市人口健康素质不断提升,人均期望寿命 2025 年达到 79.3 岁。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创新型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人口布局更趋合理。城乡人口布局进一步优化,到2025年,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 52%以上。人口发展与国土空间规划更加协调,人口分布与区域发展、产业集聚相协同,人力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公共服务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性服务业成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家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表1 亳州市“十四五”人口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 |
2020年 (含预估值) |
2025年目标 |
属性 |
人口数量 |
1.户籍人口数(万人) |
668.2 |
710左右 |
预期性 |
2.常住人口数(万人) |
499.68 |
515左右 |
预期性 |
|
人口结构
|
3.出生人口性别比 |
110.63 |
107左右 |
预期性 |
4.劳动人口(常住)比例(%) |
60.78 |
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
预期性 |
|
5.65周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比例(%) |
13.61 |
﹤15 |
预期性 |
|
人口分布 |
6.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42.5 |
﹥52 |
预期性 |
人口素质 |
7.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5 |
79.3 |
预期性 |
8.婴儿死亡率(‰) |
2.59 |
2.5 |
预期性 |
|
9.孕产妇死亡率(每10万人) |
8.08 |
7 |
预期性 |
|
1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8.38 |
10 |
约束性 |
|
公共服务
|
11.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05 |
2.37 |
预期性 |
12.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17500 |
3.4 |
预期性 |
|
1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预期性 |
|
14.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2 |
﹥55 |
约束性 |
第三章 鼓励优生优育,扩大人口总量
第一节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完善生育配套政策支持体系。深入贯彻《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落实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政策,探索并试点实施夫妻共享带薪育儿假,不断完善符合生育政策的奖励假制度。实行与“三孩政策”相配套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水平。及时、足额支付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权益。强化女性就业权益保障,保障符合政策的女性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福利;积极推行女性孕期、哺乳期弹性工作制度;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并从职业培训、特定就业岗位等方面为其提供必要的就业支持。构建居民生育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并实施由财政支持、资金来源多元化的城乡居民生育津贴、育儿补贴、婴幼儿保教费等制度。
专栏1 与“全面三孩”相配套的生育友好型政策支撑体系 |
效率提升。卫生健康、公安、医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假期奖励。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适当延长婚假;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适当延长产假;职工在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生育补贴。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 就业保障。妇女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制度。 |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推动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居民全覆盖。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医院产科、妇科人员配备,提升人才培养和专业技术能力培训力度,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完善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服务,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提升治疗效果。持续加强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化妇幼健康中医药融合,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等方面应用,加强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疑难病、急危重症诊疗水平。
完善母婴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在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等设置母婴室或婴儿护理台,保障母婴权益,提高公共空间对哺乳妇女的友好程度。规范并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实行婴幼儿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强化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婴幼儿照护机构分级管理责任,探索建立对婴幼儿照护机构服务的星级评价标准。
第二节 健全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完善多层级家庭发展支持政策。深入实施安徽省家庭发展“十百千”工程,争创新家庭计划与家庭发展服务中心示范单位;完善包括生育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善后服务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支撑保障;优化家庭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与公租房的予以政策倾斜。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单亲家庭、老年空巢家庭、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受灾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
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鼓励、引导优质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合法有序参与家庭公共服务,以家庭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增强社区幼儿照护、托老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健康服务、病患陪护等服务功能。制定家庭服务标准,加强和规范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引领社会对家政服务企业进行公众评价,实现优胜劣汰,推动现代家庭服务业持续发展。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新时代家庭观,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建立稳定的夫妻关系、良好的亲子关系、和谐的代际关系、友好的邻里关系。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倡导婚姻自由平等、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性别平等、共同参与家庭事务的观念。加强对家庭成员合理饮食、疾病预防、应急救援的科学指导,促进家庭可持续发展。发挥老人对家庭文化建设的影响力、带动力和促进力,积极组织适宜老人的文化娱乐活动,使老年人成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的生力军。
第四章 提高人口素质,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第一节 全面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健全婴幼儿托育体系。制定养老托育整体解决方案,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支持政策和标准规范。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对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托育服务设施。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每个县(区)实现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在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30%。加快发展具备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建设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大力发展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力争全市每年建成示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3个,各县区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专栏2 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体系及目标 |
单位福利性试点:鼓励支持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建设福利性机构,为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社区试点: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利用闲置资源,提供场地设施,依托村居社区,建设为辖区居民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社区服务机构。 临时托管看护试点:整合小区资源,在街道、居委会或有条件的居民家中设立“临时看护试点”,供小区三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在遇到照料困难时,暂时托管照料并负担一定费用。 幼儿园托育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新建改建专门的托育机构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到2025年,全市托位总数力争达到19500个左右,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79个。 |
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增加普惠性学位供给。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逐步完成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幼儿园分类登记。全面推行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午餐供应和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6%,公办园占比达51%。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水平,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大力提高乡村及薄弱地区义务教育质量,稳步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布局调整,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积极引进沪苏浙优质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资源。推广(联盟)集团办学、名校办分校、学区制管理、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办学形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供给,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中、高考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量,支持特色多样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4%。着力提升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完成中小学智慧学校和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在线教育发展。
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能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结合亳州市产业发展规划对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进行提档升级,培养高素质的产业蓝领技术工人。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现代中医药、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紧缺领域教师培训,办好质量高、特色突出的新时代职业教育。支持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建成省级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支持亳州幼师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力争到2025年,创建省级B类学校5所,省级A类学校2所,市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4个,组建市级示范职业教育集团6个。
提升特色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亳州学院办成皖北一流、全省知名高校。积极搭建高校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加大与豫沪苏浙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力度,通过联合培养、访问学者、设置分校(分院)、教师跟岗进修等多种形式,引入国内知名高校来亳合作办学。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型高等院校。根据本地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加快建设亳州中医药学院,并在此基础上申创华佗中医药大学。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和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工科”人才。
专栏3 教育类重点项目建设 |
基础教育类: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30余个,总投资约60亿元。 职业教育类:扩建利辛第二中等职业学校(北区)项目、谯城区机电信息工程学校新校区、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项目等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 科普科教、艺体、职教园区类:实施亳州学院中医药学院建设项目、涡阳县科教园区建设项目、蒙城县职教园三期建设项目等,总投资约30亿元。 |
完善终身学习体系。统筹利用区域内广播电视大学、职业院校等各类教育机构场地设施、教学实训设备参与和服务社区教育。共享基层社区服务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机构人员和设施,实现一个场所、多种功能。完善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健全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发挥文化、科技、体育等机构的社会教育功能,充分利用图书馆、文化馆、老年大学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社会资源,面向社区老年人开展学习体验活动。
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持续实施“123”名校长培养工程,加快班主任、教研员队伍建设。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三权统一”改革,有效落实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特岗计划”,适当提升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素养。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好“学习强国”“亳州先锋网”等平台,打造网上理论传播矩阵,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用好亳州特色党史资源,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实施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科普工作,构建常态化市民文明素养教育培养体系。
第二节 促进全民健康素质发展
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与指挥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建立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卫生院(室)智慧联动预警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强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推进市级传染病医院、公共设施平战结合改造升级建设,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深化医疗领域合作,采取合作办医、设立分院、委托管理、组建医联体等形式,引进沪苏浙高水平医疗团队和专家等优质医疗资源。
深入实施健康亳州行动。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全面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区)创建活动,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和“三减三健”行动。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充分利用微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突出抓好中小学健康促进,强化肥胖、视力不良等儿童重点疾病筛查干预。加快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等专项行动。完善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保障机制,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加强全民心理健康促进,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与精神障碍防治工作。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大力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推进中医药“四名工程”建设。创新方式引进一批国医大师、名老中医,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医药医疗服务机构,打造全国有影响的中医医疗中心。推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能力全覆盖。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中医药领域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加大亳州市中医药品牌宣传力度,面向沪苏浙开展中医药文化推介活动;培育具有亳州中医药特色的劳务品牌,建设一批融中医医疗养生、药膳体验、健身休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把亳州打造成长三角地区文化休闲、中医药养生旅游目的地。
专栏4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程 |
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推动县区建设“示范中医馆”,所有中医院建成“治未病”中心。推进蒙城中医院成功创建三甲医院,涡阳中医院、利辛中医院争取升级为三级医院。 鼓励公立社区医院和保健院全面开设中医科室,加强中医特色科室建设,争创国家级中医区域诊疗中心,创建省级中医区域诊疗中心1-2个。 鼓励亳州学院等院校开设中医药学类、健康服务类专业,大力培养基层实用型中医药领军人才。 开展名中医师承教育试点,实施全国名老中医经验传承项目,培养国家级名中医指导老师 1-2名、省名中医和省基层名中医15名。 力争到 2025 年,每千人口执业中医师数达到 0.5 人,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 1 张,中医医疗机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占比达到 3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医生。 |
深入推进综合医疗改革。不断健全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质量,探索逐步将城市公立医院慢性病等门诊设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秩序。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监管,综合运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应急处置、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净化药品市场环境,加强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总额预付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按疾病诊断(DRGS)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试点。按省统一部署,建立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深化与沪苏浙以及省内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共享。实施医疗卫生健康事业“三年提升、两年巩固”行动,加强肿瘤、康复、精神卫生、儿科、传染病等短缺医疗资源配置。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支持智慧医院建设。加强标准化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机构以及村医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
第五章 扩大劳动力有效供给,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
第一节 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打造“就业沃土、创业福地”。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等计划,持续开展“亳州老乡,请您回家”返乡创业活动,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综合服务站建设,打造“亳创云”网络服务平台及移动终端创业APP,利用“外出务工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精准做好政策宣传和就业服务,积极扶持返乡务工人员就业创业。
健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政府兜底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挥各区县零工市场作用,常态化推进“2+N”招聘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完善“智慧就业”项目,发挥好阳光就业网、创业服务云平台等载体作用,创优就业创业服务。全面开展针对外来人口的职业测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提供交通、食宿、就医等更为便捷周到的服务,积极保障外来人员劳动权益。
助推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搭建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干的平台,支持创新型企业家和创新型企业成长发展。发挥亳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皖北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联盟作用,组织开展长三角区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同发展论坛,有效汇集行业力量,实现信息汇聚,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集聚、集约发展,深度融入长三角。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围绕“中华药都·养生亳州”的城市定位,实施“药都工匠”培养行动,组织技能大师评选,努力打造技能拔尖、技艺精湛的技师队伍。实施“技能亳州”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水平。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组织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和以工代训,增强补贴技能培训的可及度和惠及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加强亳州技师学院、县区技工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专栏5 农民创业就业能力提升工程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兴办农业技能培训班,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等。 乡村创新创业领军能人“5212”行动计划。充分利用职业学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资源,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菜单式”培训活动,大力培育乡土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到2025年,全市乡土人才总量增加7万人左右,每年市级重点培育支持200名左右乡村创新创业领军能人、县区重点培育支持1000名左右乡村创新创业领军能人。 |
第二节 推进招才引智新攻势
激活招才引智新动能。围绕主导产业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高精尖”人才需求,定期发布引才目录,加大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团队招引力度。构建“双招双引”联动机制,精准把握招引定位,持续完善招引政策,促进人才链、产业链、资金链、技术链“四链合一”。探索“资本+项目”、“企业+项目”等招才引智模式,推进长三角地区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评价结果互认,促进人才跨区域流动,鼓励本市高校、中职院校、技师学院与沪苏浙地区院校和企业,深化合作交流,建立与沪苏浙人才双向挂职机制。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开辟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畅通各类人才流动渠道,为优秀人才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环境。建立吸引高素质人才流入留住机制,完成“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任务,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留亳返亳来亳就业创业政策,做好大学毕业生档案接收管理工作。建立“一窗受理、集中办理、专员服务、全程跟踪”人才综合服务机制,完善“人才+资本”创业投融资体系。落实《亳州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进一步创新人才流动、人才落户、人才安居、创业支持等支持政策,鼓励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开发区建设人才公寓等配套服务设施,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医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充分挖掘全面三孩、长三角一体化、中原城市群等政策红利,从降低养育成本、完善教培路径、提供职业规划等方面,对于亳州户籍常住家庭新生儿童的成长、成材、立业之路给予全方位的政策关怀。
专栏6 有幸在亳·成才立业政策探索 |
以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根据“4331”产业体系制定高等教育关联重点学科、专业目录列表,与沪苏浙豫知名院校通过定期学术交流、联合培养等方式,就目录列表内专业建立长期合作教学机制,与亳州本地相关企业建立实习、就业应聘快速通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力争到2025年,全市引进培育人才16.5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5万人,急需紧缺人才12万人。 面向亳州户籍常住家庭,针对不同孩次,设置数额不等的育儿补贴,按月或年发放,直至孩子三周岁;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亳州户籍常住家庭,在亳州(含三县)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一定政府补助资金,在辖区公办幼儿园就读时,每学年给予一定资助。 对生育二孩、三孩且即将进入高等教育阶段的亳州户籍常住家庭,提供“一站式”培养与就业计划。积极争取扩大定向委托培养学生数量,学成回亳建功立业;在报考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及其合作教学院校时,可享受一定程度分数减免,并享受一定数额学费优惠或生活费补贴。 |
激励人才更好发挥作用。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支持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导优秀博士后向科技创新企业流动,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支持力度,吸引沪苏浙地区高层次人才来亳进站工作。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改进科研人才薪酬制度,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
第六章 优化人口空间布局,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第一节 提升城镇化水平与质量
促进人口与中心城区建设协调发展。建设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着力做大城市体量、提升城市能级、丰富城市内涵,培育建设物流集散和配送中心、健康医疗中心、文化科教中心以及商务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商合杭高铁、亳州机场功能和效应,提高对人口、资源等要素的吸纳集聚能力。提高城市宜居水平,改善园林生态环境,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格局,完善城区交通骨架网络,提升城市路网密度,合理布局城区公共厕所、环保设施、公共停车场等,加快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开展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和积水点治理,降低内涝风险。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内涵。
加速推进县域人口城镇化进程。把县城作为承接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的主要载体,支持三县建设50万人口规模中等城市,优化县城城镇发展空间,实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集约发展。不断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使进城农民享受更加均衡、优质的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建设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住房,增强人口集聚能力。落实县域主体功能定位,强化县域要素保障,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提升县城产业吸纳人口能力。
加快建设农村集镇。选择一批规模大、产业基础较好、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乡镇,按照工业类、商贸类、旅游类等不同集镇功能定位,因地制宜确定并持续壮大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农村集镇给排水、电力、通信、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善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农村集镇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进程。
第二节 引导人口布局优化
优化农村人口布局。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大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投入和管护力度,深化普及4G网络,创新应用5G技术,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引导农民向新型农村社区、重点村、特色村集中居住。重点安排在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未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的城郊融合类村庄,保护自然,留住乡愁,不搞大拆大建,扎实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定农民进城落户意愿,允许进城落户农民继续保留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推进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切实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变。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及随迁子女教育、医疗和住房保障力度,多方面开展配套政策试点,逐步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平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专栏7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探索 |
为促进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在亳州落户,在以下方面开展政策探索或试点: 落户方面:完善“零门槛”落户政策,协同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群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社保转移接续。 住房方面:坚持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教育方面: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市县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完善随迁子女异地中高考制度和招生制度,建立健全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医疗卫生方面:将农业转移落户人口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范围,享有同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促进人口绿色发展。正确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制定配套制度,通过生态补偿、循环补贴、低碳补助等方式激励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低碳生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转变传统消费方式,培育生态消费、绿色消费理念。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
专栏8 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工程 |
着力打造规模体量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政策措施,加大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度,通过产业集聚创造就业岗位,加速人口转移与集聚。 涡阳县:绿色装配式建筑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蒙城县:汽车及零部件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利辛县:丝网纱门产业集群; 谯城区:现代中医药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
第七章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一节 持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和长期护理需求评估体系,实施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有序推进社会化运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探索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深化农村敬老院集成改革,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加强养老机构行业管理,促进养老机构安全规范发展。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所需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老年人个人、家庭和社会力量,构建能够满足老龄化动态发展需求的综合体系。
发展特色中医药健康养老。促进中医药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推动中医药康复医疗、养生保健治未病理念和技术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引导鼓励医养结合机构更好地运用中医药理念和技术方法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建设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推动亳州市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以品牌、技术和人才等资源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养老、康复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支持建设一批亚健康调理中心、高端保健中心等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业、药膳产业、特色康复服务等。
专栏9 社区居家养老建设工程 |
明确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口提供全托、日托、上门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建设,进行智慧养老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居家养老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纳入相关人才教育培养规划,支持引导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合理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 |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补齐弱项,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照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稳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无障碍改造,对特殊困难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在市区内建设综合性、多功能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探索推进敬老院连锁经营试点。积极推动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闲置医疗床位开展养老护理服务。已建成居住(小)区要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配置相应面积并符合建设使用标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新建居住(小)区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引进品牌连锁型养老机构,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服务。切实加强农村敬老院设施建设,扩大养老服务网点,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促进医养深度结合。调动各级医疗资源、基层组织以及相关养老服务机构、产业企业等方面力量,开展健康养老服务,建设预防、医疗、康复、护理等相衔接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疗服务体系。
第二节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
推动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加快老年人适用产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以辅助机器人、无人驾驶、家庭监控等产品和服务为代表的智慧经济。促进养老服务业与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康复辅具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智慧养老新业态,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需求,通过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打造健康食品、老年休闲度假、养老器械、老年金融、老年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拓展养老住宅、护工培训、医护服务、文化生活、家政服务等。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科普专项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推广应用智能穿戴等产品设备。
第三节 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
加强老年人力资源支持政策保障。积极开展老龄人力资源规划等顶层规划编制工作,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纳入政府职能范畴,健全配套政策措施,支持老年人继续为社会贡献宝贵经验和知识。推行弹性退休制度,通过养老保险等制度设计,激励老龄人口延迟退休,进一步推广教师及高级技术人员返聘制度,探索中高级技术人员延迟退休制度。
完善老年人力资源再就业服务。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平台建设,成立老年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及工作推介网站,为老年人就业提供信息服务。组建老年人才市场,定期为老年人才交流提供场所,提供就业供求信息,鼓励市场化人力资源企业积极参与老年人人力资源开发。加强适老工作岗位开发,重点推动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充调解员、宣传员、管理员等发挥老年人特长的社区服务类工作。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强化终身学习理念,创新老年教育培训体制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积极推动各类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不断向老年人开放教育资源。建立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大力开展互联网教育活动,实现老年学习方式多元化,逐步形成以各级老年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教育为载体的老年教育体系。
第四节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构建敬老爱老社会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政策法规、应对人口老龄化成就、孝亲敬老文化和积极老龄观等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使全社会充分了解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挑战与机遇,树立认识老年人、老年期和老年生活的正确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关爱老年人群体,积极宣传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持续开展老年人“银龄行动”,积极组织引导老年人参与家庭发展、互助养老、社区治理、社会公益等活动,发掘老人潜能,丰富老年人生活,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事务。积极支持老年人走出家庭,走向社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为老年人老有所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快培育老龄工作志愿者队伍,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
推动政策法规完善及落实。注重宣传引导,多渠道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优待政策和典型案例,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在敬老月、老年节期间,广泛开展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服务等现场咨询或宣传活动,帮助老年人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第八章 强化重点人群保障,实现共建共享发展
第一节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保障妇女发展利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权益,加强妇女卫生保健、终身教育、平等就业、参与决策管理等保障力度,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加强妇女创业就业政策支持,保障从业女性的就业安全和稳定性,开展对农村地区妇女的科普和文化服务,消除就业歧视,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和返乡妇女实现就近就地创业就业。深化妇联系统改革,壮大基层妇联组织工作力量,加大对残疾、留守妇女等特殊妇女群体的关爱帮扶,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等犯罪行为。
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保护儿童健康成长,完善普惠性儿童福利体系,重点关注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发展,完善在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医疗康复等方面政策措施,创造更加和谐友好的儿童发展环境。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体系,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支持儿童劳动教育、自然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支持城市街区、道路、社区及学校、医疗机构、公园、图书馆、绿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等。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减少儿童死亡和严重出生缺陷发生,有效控制儿童肥胖和近视,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节 保障青年优先发展
保障青年优先发展。树立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坚持各级党委对青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青年发展政策体系为青年就业创业、婚恋交友、社会融入、心理健康提供服务,推动解决青年住房、就业、子女入学等现实问题,关注青年心理健康,着力增强青年获得感、幸福感,引导青年积极健康生活。引导青年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建立人才培育新型模式,营造青年创业就业良好环境。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施展才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就业启航计划,每年组织1500人参加就业见习。
第三节 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残疾人特别救助,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应保尽保,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培育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搭建区级残疾人康复平台,在基层建立“残疾人之家”。完善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体系,通过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村级资金互助组织等方式,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从事种养业、加工业、服务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职业。加强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升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水平,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重点推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职业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建设“无障碍阅读”等残疾人文化活动平台,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
关爱特殊社会群体。加强对服刑人员社会适应的指导,增强服刑人员出狱后的社会融入能力。加强对服刑人员的就业培训,确保有就业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得到就业。推进社区矫正场所建设,促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业延伸和指导帮扶。依托社会力量为家庭困难服刑人员的亲属予以帮扶,确保服刑人员亲属的基本生活和未成年子女的受教育权得到保障。加大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力度,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转介衔接,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共担的救助服务体系,持续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第四节 健全退役军人保障体系
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引导鼓励退役军人就业向基层延伸,支持退役军人进村和社区两委工作,注重培养使用“兵支书”,注重推选使用“兵小组长”,注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助力人才振兴、乡村振兴、文明提升,将退役军人纳入乡村人才振兴培育计划,培养成为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助力平安建设,学习推广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在强化志愿服务保障中发挥其作用,在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一定的作用,组建以功臣模范、参战参试老兵、军队离退休干部为主的理论政策宣传员、国防教育宣讲员和革命传统讲解员团队,传承红色基因。
完善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基层服务中心(站)作用,拓宽退役军人安置渠道。完善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搭建退役军人线上招聘平台,拓宽就业创业渠道,重点扶持退出现役二年以内的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和退出现役二年以上的就业困难士兵。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建设,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免费开展创业培训,鼓励创业领军人物带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强化退役军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健全退役军人抚恤优待体系,加强退役军人服务设施建设,将退役军人事务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退役军人服务设施和烈士陵园服务管理,建成大型国防教育基地、双拥公园,持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第五节 健全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切实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完善返贫致贫的监测预警机制,通过设置关键指标评判、综合参照系数、模块趋势研判等,实现对脱贫人员防返贫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对符合条件的因灾、因疫、因病、因残等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录入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完善医保、救助机制,确保监测对象不会因病因灾返贫。创新帮扶举措,强化“扶志扶智”行动,建立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受影响群体等社会救助政策。
拓宽困难群体就业渠道。通过扩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多渠道发布企业招聘信息,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开展针对性就业帮扶,适度提高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金额。强化扶持促进创业,面向有创业愿意和创业能力、缺乏创业基本知识人群开展创业培训。拓宽技能培训渠道,全面走访建档立卡脱贫户,充分摸排了解生活需求、求职意向、培训需求等结合实际,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免费培训项目。
第九章 加强人口精准服务管理,优化人口发展环境
第一节 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建设
搭建全市人口综合信息网络平台。统筹社会组织、商业服务和居民消费等信息资源,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人口基础信息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和综合应用集成,全面、准确把握人口规模、人口质量、人口结构、人口分布的现状和变动趋势,为人口服务管理及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信息支持。强化流动人口精准服务管理,以居住证信息管理、出租屋综合信息管理等信息平台建设为载体,重点面向大专院校学生、留亳工作生活的外地人员、城镇地区打工的本地人员加强精准服务管理。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拓展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建设的渠道,搭建流动人口与市民互动融合平台,丰富流动人口文化生活。
专栏10 “智慧人口”工程 |
以基层人口网格化管理模式为基础,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相关部门网络资源,建成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智慧人口”平台,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的通道,推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建设智能人口信息交互、智能人口出生预测预报、智能人口地理信息等应用系统,实现统计分析、辅助决策、战略研究等的智慧化运行,实现全域人口精准管理,促使人口信息化与城市经济社会各方面深度融合。将“智慧人口”平台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实现共享数据,综合分析全区域的人口、计生、教育、交通、资源、产业集聚、劳动力等分布情况,为宏观决策和公共服务提供强有力支持;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各方面的服务,如民情实报、网上办证、享受优惠政策、上门服务等便民利民惠民服务。 |
第二节 建立健全人口预测预报制度
建立常态化的人口预测预报机制。使用人口预测前沿技术方法,在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市内人口变动中长期预测,为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依据。健全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科学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健全人口动态监测预测制度,科学监测和评估人口总量、育龄妇女、出生人口、劳动人口、老龄人口和流动人口等人口变动情况,建立常态化的人口预测预报机制,定期发布亳州市人口预测报告。推进分区域、分教育水平、按行业分就业状况的人口预测预报工作,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科学预测和分析人口因素对重大决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影响,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效衔接,便于为城乡居民提供系统化、连续性、全过程、精准化服务。
第三节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稳步拓展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根据我市综合承载能力,逐步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我市经济基础、空间布局、人口结构和变动趋势、文化习俗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第十章 保障措施
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认真组织规划实施,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政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人口工作机制。坚持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全局进行总体部署,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强化地区、部门协作,协调解决人口发展的重大问题。强化人口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组织开展人口发展与社会管理、公共资源配置、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布局、城镇化格局、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互动关系等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协调推进完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建设,为新时代亳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扩大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区域人口发展合作机制,针对产业转移、返乡务工人员创业、异地养老等人口领域重大问题开展对话合作,推动区域人口协调发展。
第二节 创新投入保障机制
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对基础教育、就业培训、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的投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人口发展财力保障机制。保障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经费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必要投入。建立多渠道筹资体制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人口发展领域,动员社会资源参与人口工作,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投入和管理体系。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推动建立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发挥人口基础信息对决策的支撑作用,切实做好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工作。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任务,加强考核评估,把人口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完善统计制度,推进人口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全市户籍、身份证、流动人口居住证等业务管理大集中,加强对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收入分配等薄弱环节的统计工作,为监测评估和政策制定夯实基础。建立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发展影响评估机制,把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前,应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
第四节 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积极做好规划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图书、报刊、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各类平台作用,深入开展各项人口政策的宣传,大力宣传国家关于优化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部署和方针政策,强化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情。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手段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影响面,大力提升“互联网+”时代政策宣传和沟通反馈能力,健全政府与企业、社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着力促进规划有效实施,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让人口均衡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在全市营造有利于人口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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