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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207-00175 组配分类: 保障政策
发布机构: 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亳文旅体〔2022〕93号
发文日期: 2022-07-24 发布日期: 202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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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保障政策
发布机构: 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亳文旅体〔2022〕93号
发文日期: 2022-07-24
发布日期: 2022-07-24
关于印发《亳州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4 08:44 信息来源: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亳州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亳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1

 

亳州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

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和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体发〔2021 19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有效整合全市教育资源和体育资源,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发展,建立健全体教融合运行机制,科学合理做好学校体育特色建设和项目布局,持续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不断增强文化自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底,建立健全体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基本完备训练与竞赛体系,逐渐完善多元化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显著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基本形成制度完善、注重实效的体教融合发展格局。到2025年,建立完整的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链条,基本形成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教育体系,全市中小学生体质达标合格率达9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1.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建立“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课教学模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田径、排球等专项技能,使每一名学生均能选择自己喜欢的体育课程和项目,提高体育课质量效益。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游泳课。(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严格按照国家体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鼓励学校成立体育兴趣小组、体育社团,着力提升早操、大课间、课外活动等时间的校园体育活动质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每年组织1-2次冬夏令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学校,丰富学校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军训。(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中小学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建设学校代表队参加区域内乃至全省联赛。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对开展情况优异的学校,教育部门会同体育部门在教师、教练员培训等方面予以适当激励。鼓励中小学建立足球、篮球、排球、手球等学校代表队,鼓励建设专项运动队。(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支持大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逐步建立“学校+俱乐部”的学校体育模式,各校据实际制定体育教师在课外辅导和组织竞赛活动中的课时和工作量计算等补贴政策,配备必要的体育教学设备,落实体育教师工作服装待遇。(市教育局、市文旅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贯彻落实国家学校体育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体育标准。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教育部门要会同体育、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国家学校体育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竞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进行评估、指导和监督。(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对参加省市运动会、省市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比赛(省市青少年体育锦标赛、省市中学生体育联赛、省市中学生运动会及以上等比赛)获得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队员,参加市运动会、市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比赛(市青少年体育锦标赛、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及以上比赛)获得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队员,在体育生招生中优先录取。(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7.教育、体育部门每年召开 “体教融合”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共同研究“体教融合”重点工作,解决存在问题。统一制定学校比赛、市青少年锦标赛等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共同研究制定赛事计划,统一注册资格。建立完善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跨区域(校、县、市)的三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周末组织校际比赛、假期组织跨区域及市比赛。市级定期举办综合性、高水平、专业化的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区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学校要以班级、年级或社团、俱乐部等为单位开展校内竞赛、校际联赛,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校级运动会或体育节。(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8.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队参加全国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活动,积极组织、承办、参加长三角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安徽省青少年锦标赛、安徽省中小学生联赛等系列赛事活动。(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9.加快推动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在亳州市体育总会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单项协会的专业性、权威性。教育部门学校体育协会积极配合,以足球、篮球、排球、手球、冰雪等运动项目为引领,并根据项目特点和改革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0.教育、体育部门按照国家标准为在校学生评定运动水平等级。(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1.对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运动会、世界单项学生赛事、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全省运动会、省体育部门、教育部门举办的全省青少年锦标赛等省级赛事等项目运动员的成绩纳入体育、教育部门双方奖励评估机制。市体育部门牵头出台《亳州市有突出贡献的教练员、运动员奖励办法》(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

12.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整合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由教育、体育部门联合制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标准和评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每两年对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教育、体育部门共同完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教育部门支持优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给予相应政策支撑。市体校对青少年各类集训活动进行开放,接纳在校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训练,推动亳州市体育馆、亳州市体育场、亳州市社区文体中心等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促进学校体育水平提高。(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3.构建l+x(l所优质高中、2-3所初中、4-6所小学)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小学、初中、高中对口升学机制,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培养衔接问题。结合省及市开展的竞技体育项目,优化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项目结构和布局。鼓励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积极向各级体校、省优秀运动队输送后备人才,建立相应奖励激励机制。(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4.积极开展冬夏令营活动,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为主要对象,实施体育项目技能培训,并组织力量提供专业体育训练和指导,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水平。(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5.积极鼓励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承接市级、县级运动队。探索市队校办、县队校办模式,由其代表市承担相应比赛任务,市、县定期对市队校办、县队校办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并给予政策经费支持。(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四、深化体校改革

16.推进青少年业余体校改革。在突出体校专业特色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任务的同时,推动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配备复合型教练员保障团队,以适当形式与当地中小学校合作,为其提供场地设施、教学服务、师资力量等。积极探索亳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与中小学联合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改革。按照《安徽省市县体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全面建成新型体校,进一步优化办学模式、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7.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全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鼓励体校与中小学校加强合作,采用跨校走教、共享教师、体育特长班等方式,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更好教育资源,创造更好的教育条件,不断提高其文化教育水平。(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8.合理设置体育教师量化考核。完善体育教师和体校教师的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确保体校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培训进修、工作量计算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打通体育和教育系统赛事成绩互认通道,对体育教师在省市运动会、省市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比赛(省市青少年体育锦标赛、省市中学生体育联赛、省市中学生运动会及以上等比赛)与教育系统组织的比赛中,所获成绩同等对待。加大对体育教师支持力度,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中,保证体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9.加强校校合作。各地建立体校、学校合作机制,鼓励体校教练员参与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并按规定领取报酬。(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规范社会体育组织

20.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建立衔接有序的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标准体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在场地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落实国家社会体育倶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由学校自主选择合作俱乐部。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避免因联合认定俱乐部而可能出现变相行政审批的现象。(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1.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校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

22.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做好从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中选拔学校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各校要根据需要,制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制度,制定体校等体育系统教师、教练员到中小学校任教制度和中小学校文化课教师到体校任教制度。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积极探索先入职后培训。(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3.选派体育教师参加各种体育运动项目技能培训, 增强体育教学和课余训练能力。加强在职教师的培训力度,优化教师队伍适应运动队建设的能力结构,将骨干教师纳入国培、省培、市培计划。积极开展各级各类体育教师技能提升培训班,并将培训课时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组织开展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展示大会,增强体育教师教学和课余训练能力。(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4.加强学校复合性教练员团队建设,在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明确教练员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空间等。(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强化政策保障

25.研究制定有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 探索灵活学籍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为有体育特长学生创造发展空间。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体系,优化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项目布局,建立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6.加强场地设施共享利用,鼓励存量土地和房屋、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兼容建设场地设施。支持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将开展青少年体育情况纳入大型体育场馆综合评价体系。鼓励利用场地设施创建或引入社会体育组织,提供更多公益性体育活动。(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7.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和流动,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坚决执行培训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8.加大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转播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新媒体手段,发挥教育、体育各自宣传阵地作用,加大对体教融合工作新闻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传播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体教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9.各级财政部门应通过现有渠道支持体育、教育部门安排资金用于完善赛事体系、人才队伍培养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校建设等方面。(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加强组织实施

30.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共青团市委等部门参与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决定。(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1.加强考核评估。将体教融合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通过统筹资源、加强考核等政策引导,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压实地方责任,对体教融合中涉及全民健身、竞技体育的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要定期评估,对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责。(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政策咨询渠道:青少科  张龙龙 、电话:0558-555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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